定期檢查的重要性
孕婦定期做產前檢查的規定,
是按照胎兒發育和母體生理變化特點制定的,
其目的是為了查看胎兒發育和孕婦健康情況,
以便早期發現問題,
及早糾正和治療。
使孕婦和胎兒能順利地渡過妊娠期。
整個妊娠期的產前檢查一般要求是9~13次。 初次檢查應在停經後3個月以內, 以後每隔1~2個月檢查1次, 在懷孕6~7個月末(24~32週末)每月檢查1次, 8個月以後(32~36)每2周檢查1次, 最後一個月每週檢查1次;如有異常情況, 必須按照醫師約定複診的日期去檢查。
定期檢查能連續觀察瞭解各個階段胎兒發育和孕婦身體變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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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後期勤檢查更為重要, 因為越接近預產期, 越容易發生各種合併症, 必須遵醫囑按期檢查, 以便及得到醫師的指導和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