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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何種不適,應該叫醫生?

妊娠期有不適要及時找醫生聯繫, 如果有以下情況, 及時檢查……

持續性腹疼。 表明可能是孩子出現異常, 或其他問題, 如闌尾炎。

出血, 尤其伴隨腹痛。 預示可能流產。

嚴重而持續的頭疼, 或藥物不能減輕的頭疼。 高血壓的症狀。

持續性嘔吐或腹瀉。 可以導致脫水。

踝或足部浮腫, 尤其伴有視物模糊, 是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表現。

發燒(超過38.3℃), 或發燒持續24小時以上。

單純皰疹 皰疹病毒導致生☆禁☆殖☆禁☆器周圍水皰(也可以出現在身體其他部位), 引起排尿疼痛。 這是因為與皰疹感染活動期病人性☆禁☆交而被感染, 在感染後3天至2周後出現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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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孕婦分娩時處於感染活動期, 病毒可以傳染給新生兒並危及其生命。 剖腹產比陰dao分娩安全, 能有效避免感染。 因此你或你的配偶認為你感染了皰疹病毒, 不必擔憂, 告訴醫生加強監護就行。 再次感染病毒, 除了分娩對胎兒有影響, 不會對胎兒造成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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