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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做B超要注意什麼?

或許你已經瞭解, B超可以為你診斷出寶寶的生長發育是否正常, 有沒有畸形、胎盤的位置是否適合自然分娩等疑問。 但是, 你知道在整個孕期應該做幾次B超嗎?如果你的答案是否定的, 就來聽聽專家是怎麼說的吧!

從B超原理上分析, B超是超聲傳導, 不存在電離輻射和電磁輻射, 是一種聲波傳導, 這種聲波對人體組織沒有什麼傷害。

但是, 這並不意味著在整個妊娠期可以隨意地做B超檢查, 而沒有時間和次數的限制。 專家指出, 孕期到底需要做多少次B超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 正常情況下, 准媽媽在懷孕期間做B超在3次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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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超過5次。

首先, 孕早期(特別是孕8周前)是胎兒各器官形成的關鍵時期, 也是容易導致胎兒畸形的重要階段, 通常是不需要B超檢查的。 除非對下列情況:陰☆禁☆道流血及腹痛者, 需排除異常妊娠, 如宮外孕、葡萄胎、稽留流產。 孕前或早孕時有盆腔包塊或子宮肌瘤的病人, 需要B超檢查協助診斷, 為今後的治療提供依據。 停經時間不清, 根據症狀、體征難正確估計孕周者。 一般在孕10~13周檢查較為合適。

孕中、晚期胎兒各器官已經形成, B超檢查還是相對比較安全的。 從孕20周起就應定期進行B超檢查。 孕20周左右觀察胎頭、脊柱、心臟、肺、胃腸、雙腎、膀胱、外生☆禁☆殖☆禁☆器、四肢。 此時, 胎兒四肢舒展, 是四肢等大的畸形檢查的最佳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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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24~32周重點觀察胎兒鼻唇部、心臟, 可發現鼻唇部、心臟的畸形情況。 足月妊娠(孕37~41周)注重胎位、臍帶、羊水、胎盤分期、估計胎兒大小, 臍血流瞭解胎兒安危。

此外, 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孕婦更有必要在24~28周進行胎兒超聲心動檢查:有先天性心臟病史者;母體患糖尿病、結締組織疾病;妊娠期母體接觸過特殊藥物或受到感染;母體酒精中毒;高齡孕婦及不正常孕產史;胎兒心律失常、胎兒水腫、染色體異常。

一般情況下孕期需做上述3~4次B超檢查就足夠了, 但如果孕期出現腹痛、陰☆禁☆道流血、胎動頻繁、減少等異常及胎位不清, 還需根據醫生檢查情況酌情B超檢查。

特別提醒:B超檢查時間不宜過早

專家認為, 一般情況下, 懷孕12周以內的准媽媽最好不要做B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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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在懷孕早期。 但是, 特殊情況例外, 如孕初期有陰☆禁☆道出血, 需做B超檢查排除是否有宮外孕、先兆流產或葡萄胎, 以確定胚胎是否存活, 能否繼續妊娠, 有無異常妊娠等。 當妊娠周數與腹部大小不符時, 也要做B超以瞭解胎兒的發育情況, 觀察是否發生胎停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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