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准父母對B超檢查存在認識誤區, 以為做B超對胎兒沒什麼影響, 又可以瞭解胎兒發育情況, 多多益善, 存在濫做B超的現象。 究竟做多少次B超才更有利於寶寶和孕婦的健康呢?
懷孕早期做第1次
在停經6周後、12周之前, 除了應進行婦科常規檢查之外, 還應通過B超檢查以確定宮內妊娠是否正常。 例如:宮腔內探查不到任何妊娠徵象, 而在宮腔外探到異常的包塊, 結合其他的臨床表現和實驗室檢查結果, 可能屬於宮外孕。 所以, 一般提倡懷孕早期通過做B超以明確是否正常妊娠或雙胞胎等。
孕中期做第2次
Advertisiment
大約懷孕20-22周時, 需要做第二次B超檢查, 以便瞭解胎兒生長發育大體情況。 這時, 胎兒整體及內部結構均能顯示出來, 可以診斷胎兒畸形, 特別是神經管畸形, 如無腦兒、脊柱裂、明顯的腦積水、腦脊膜膨出等;有些內臟畸形也可以診斷出來, 如內臟外翻、內臟膨出、胸水及腹水、巨大膀胱、腎積水、多囊腎、胃腸道閉鎖、四肢短小畸形、聯體畸形、寄生胎、無心無頭畸形等。 而彩色B超還能診斷心臟及大血管畸形。
專家表示, 如果胎兒出現畸形, 此時中止妊娠 (需根據產科醫生建議及相關政策), 是比較適宜的。
在28周-32周做第三次
懷孕28周—32周, 此時可以根據胎兒的頭徑、骨骼的測量估計胎兒的體重, 明確胎兒的胎位, 從而預測孕婦是否能夠自然分娩,
Advertisiment
懷孕晚期做第四次
在38周以後到預產期前做第四次B超, 可以明確羊水的量和胎盤的功能, 以及胎兒有無臍帶繞頸。 如果有羊水過少, 胎盤鈣化, 胎兒臍帶繞頸, 就需要結合臨床再考慮是否繼續妊娠。
專家強調, B超的主要作用在於減少圍產期新生兒死亡率, 保證優生優育, 每個懷孕婦女都應該科學對待B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