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在妊娠期間, 因內分泌改變及胎兒生長發育的需要, 母體發生一系列的適應性變化, 很容易產生皮膚病。 妊娠期間婦女的皮膚病輕著可令患者搔癢不止, 重者可造成嬰兒胎死腹中, 因此千萬不可小視。 一般情況下, 造成嬰兒胎死腹中的皮膚病主要有以下幾種。
妊娠癢疹:
多發於妊娠3―4個月的孕婦。 表現為全身散在多數小結或丘疹, 伴劇撒夜間尤甚。 搔抓後常有表皮剝脫及血痂等繼發行改變。 一般于產後3周內自行消退, 遺有暫時性色素沉著。 但小次妊娠仍有再發, 皮疹嚴重者可有死胎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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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皰疹:
通常發生於妊娠3―6個月時, 開始有全身不適、發熱、皮膚發癢等症狀, 暑天後可出現紅斑、丘疹、水泡等損害, 往往聚集成群, 呈環狀排列。
泡破後結痂, 愈後留下色素沉著。 在妊娠期中, 病情往往反復減輕或加重。 有時可伴有蛋白尿和血尿。 一般在分娩前後皮疹開始消退, 有時直到月經再來時還痊癒。 此病對母親一般無危險, 但死胎、嬰兒先天性異常和新生兒死亡率可高達50%。
皰疹樣膿包病:
常發生於妊娠期及產褥期孕婦, 是一種少見的極刑違重皮膚病, 常突然發生。 開始時成群的小膿包發生于成片的紅斑上, 以後膿包陸續出現, 常排列成環形膿包乾涸後結痂, 但其邊緣可有心膿包發生, 嚴重者可波及全身, 患者有寒顫、發熱、譫妄等全身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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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在妊娠期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清潔衛生, 做到勤洗澡、勤換衣;洗澡時最好是淋浴而不是盆浴。 此外還要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 合理營養, 均衡飲食。
如果一旦發現自己患有皮膚病, 應立即到醫院檢查治療, 切不可盲目自治。 一般情況下, 妊娠婦女應定期到醫院檢查身體, 這樣不但有利於自身的健康, 更有利與胎兒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