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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准媽媽注意:小心“產檢依賴症”

核心提示:專家提醒說, 產檢也應適時適度, 孕期產檢應在醫生指導下合理安排。 盲目、頻繁地做B超檢查, 有可能對胎兒造成不必要的“打擾”。

28歲的李玉懷孕兩個多月, B超檢查卻已經做了三次:第一次是擔心胚胎不在子宮裡, 第二次是想知道有沒有胎心, 第三次是想確定胎兒是不是正常發育。

懷孕兩個月B超做三次

28歲的李玉懷孕兩個多月, B超檢查卻已經做了三次:第一次是擔心胚胎不在子宮裡, 第二次是想知道有沒有胎心, 第三次是想確定胎兒是不是正常發育。

“其實我自己也很糾結。 ”李玉頗為無奈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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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沒有任何不適症狀, 也很緊張胎兒的健康狀況。 從第8周聽到胎心起, 李玉差不多每隔一天就到醫院聽胎心, 否則整天惴惴不安。

據醫生介紹, 在日常檢查中, 他們經常遇到類似于李玉這種產前過分焦慮的孕婦, 其中具有較高文化水準的“80後”孕婦占八成多。 一般醫生會告知孕婦懷孕3個月才需要做產檢建立孕婦手冊。

小雁已經懷孕5個月。 陪她一起到產檢的丈夫說, 自從懷孕後, 小雁就非常謹小慎微, “除了正常的產檢, 她在市區其他醫院也做過單項檢查, 反復求證孩子的健康。 ”醫生說, 小雁這是典型的產前焦慮。

盲目檢查會“打擾”胎兒

准媽媽由於擔心自己腹中的孩子健康, 又沒有什麼經驗, 很容易過度緊張, 這樣對孩子的發育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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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醒說, 產檢也應適時適度, 孕期產檢應在醫生指導下合理安排。 盲目、頻繁地做B超檢查, 有可能對胎兒造成不必要的“打擾”。

據瞭解, 一般來說, 孕期最好做4次超聲檢查:

首次檢查可在孕早期(12週末以前)進行, 若出現先兆流產等情況應及時做B超檢查。

第二次檢查可在孕中期(孕13~27週末), 此時做B超檢查, 能夠清晰地看到胎兒各個器官的情況、羊水多少及胎盤位置, 可以早期發現異常或者畸形。

第三次檢查可在孕晚期(孕28周以後), 目的是瞭解胎兒的發育情況, 進一步檢查胎兒有無畸形, 特別是唇齶裂。

最後一次B超, 可在接近預產期或臨產前時檢查, 目的是根據胎兒的頭徑、骨骼的測量值估計胎兒的體重, 明確胎兒的胎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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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預測孕婦是否能自然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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