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可以使用的抗生素

據目前研究所知, 部分抗生素對胚胎及胎兒有不良影響。 調查資料表明, 由於用藥不當和其他因素造成胎兒各種畸形的約占畸胎總數的6%。 孕婦應用抗生素後, 藥物經母體血液通過胎盤轉運或擴散到胎兒體內。 進入胎兒體內的多少取決於藥物的理化性質、用藥量及胎盤血液供應情況。 進入胎兒體內的藥物越多, 對胎兒影響就越大。 所以在妊娠期間, 孕婦對任何抗生素的使用都須經醫生處方並在其指導下進行。

現將孕期可以使用、需要慎用和必須禁用的抗生素介紹如下。

 

孕期可以選用的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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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黴素類。

(2)先鋒黴素類, 如頭孢噻肟鈉。

(3)大環內酯類, 如螺旋黴素、紅黴素、阿奇黴素。

黃連、黃柏、金銀花、苦參、魚腥草等。 但這些藥物都應在醫師指導下慎用, 不

可過量。

 

可選用的外用抗真菌藥

制黴菌素, 克黴唑, 孕婦可選用, 對胎兒較安全。

孕期須慎用的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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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其苷類藥物, 包括鏈黴素、卡那黴素、慶大黴素、丁胺卡那黴素等, 這類藥對胎兒腎功能及聽力都有損害。 如果非使用不可, 則應小劑量、短療程使用。

 

孕期須禁用的抗生素

氯黴素在肝臟內與葡萄糖醛酸結合解毒, 會經腎臟排出, 由於胎兒肝內酶系統不健全, 腎臟排泄能力差, 服用氯黴素後易產生"灰嬰綜合征", 損害胎兒造血系統, 引起胎兒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粒細胞缺乏或再生障礙性貧血, 所以孕婦應禁用。

 

田四環素是典型的致畸藥, 在孕早期可與鈣鹽結合, 阻止鈣鹽進入軟骨內和骨骼, 導致胎兒四肢發育不良和小肢畸型;孕中期可抑制胎兒骨骼生長, 導致胎兒先天性白內障、乳齒發育異常及乳齒成黃色;孕晚期可引起乳齒及骨骼四環素沉積而呈黃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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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可導致孕婦肝脂肪變性, 所以孕婦應禁用。

 

磺胺類藥, 如複方新諾明(英文代號SMZ)易透過胎盤進入胎體, 與胎兒血中的膽紅素競爭血漿蛋白結合部位, 使血中游離膽紅素增高, 從而引起核黃疸, 所以孕婦應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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