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孕期吃錯藥怎麼辦?

人類懷孕存在一個致畸敏感期:從停經33天到懷孕12周。 在33天之前, 受精卵進行細胞分裂, 細胞數目不斷增長, 但還沒定向分化為頭、手、心臟等器官和組織, 藥物對胚胎的打擊呈“全或無”效應——藥物造成的打擊要麼特別重大, 導致胚胎流產;要麼完全沒事, 胚胎繼續發育而沒有畸形。

在致畸敏感期, 胎兒的各個器官開始分化, 例如心臟的發育時期受到藥物的影響, 便可能造成房間隔、室間隔缺損等先天性心臟病。 過了12周之後, 藥物的影響相對較小, 但神經系統等仍在不斷發育中, 一直持續到出生後, 因此12周之後藥物依然可能對胎兒造成一定的影響。

Advertisiment
所以在整個妊娠期間使用藥物都需要很小心:可用可不用者儘量不用, 必需使用者儘量選擇對胎兒影響較少的藥物, 而且盡可能避免在致畸敏感期使用。

美國FDA根據藥物影響妊娠期間胎兒發育的危險程度不同, 把藥物分為A、B、C、D 和X五類。 A類最安全, 如維生素B1、B2、葉酸、維生素E等;B類比較安全, 如大多數青黴素類及頭孢類抗生素;C類有一定的危險, 應儘量避免, 如阿司匹林、降壓藥氨氯地平等;D類明確對胎兒有損害, 孕婦患有嚴重疾病必須使用時才考慮用, 如大多數抗腫瘤藥;X類危險極大, 絕對不能用, 如抗病毒藥利巴韋林、降脂藥辛伐他汀等。

吃錯藥後, 做好補救措施

在致畸敏感期吃錯藥的孕婦處於高危妊娠狀態,

Advertisiment
應進行產前優生諮詢和產前診斷。 這些檢查包括在早孕期(11—13周)進行B超篩查, 在中孕期(20—24周)進行彩超檢查;早孕期和中孕期進行唐氏綜合征篩查;在7—10周進行絨毛活檢;在16—20周進行羊水穿刺檢查;在20周以後可以抽取臍血檢查。 這些後期措施能有效地發現很多胎兒畸形或發育異常。

藥物和各種因素還會導致一些孕婦出現先兆流產, 即陰☆禁☆道有少量出血、下腹隱隱作痛等。 先兆流產可能是孕婦的問題, 例如黃體功能不全, 補充黃體酮就好了;也可能是胚胎本身發育出了問題, 被自然選擇所淘汰, 但很多孕婦和家屬不能理解, 不惜一切代價也要安胎, 結果反而違背了優生規律。 在西方發達國家, 人們從優生的角度考慮,

Advertisiment
對先兆流產並不積極安胎, 寧願流產後再懷一個健康的孩子。

孕期禁用或慎用的6種外用藥

百多邦軟膏(莫匹羅星):

是一種抗生素外用軟膏, 在皮膚感染方面應用較廣泛。 但有不少專家認為, 妊娠期最好不要使用該藥。 因為此膏中的聚乙二醇會被全身吸收且蓄積, 可能引起一系列不良反應。

阿昔洛韋軟膏:

屬抗病毒外用藥。 抗病毒藥物一般是抑制病毒DNA(核糖核酸)的複製, 但同時對人體細胞的DNA聚合酶也有抑制作用, 從而影響人體DNA的複製。 所以, 妊娠期在使用各種抗病毒外用藥時應慎重。

皮質激素類藥:

應用於皮膚病較多。 這類藥具有抗炎、抗作用, 如治、、藥疹、接觸性皮炎等。 但是, 妊娠期婦女大面積使用或長時期外用時,

Advertisiment
可造成胎兒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

風油精:

風油精所含的樟腦進入人體後, 一般正常人體內的葡萄糖磷酸脫氫酶會很快地與之結合, 使之變成無毒物質, 然後隨小便一起排出體外, 所以不會發生不良反應。 孕婦體內的葡萄糖磷酸脫氫酶的含量降低, 3個月內若過多地使用風油精, 樟腦就會通過胎盤屏障進入羊膜腔內作用於胎兒, 嚴重時可導致胎兒死亡或引起。

孕期應注意避免濫用藥物, 但如遇有危及孕婦生命安全的急危情況, 必須用藥時, 應以搶救孕婦生命為主, 待急危情況過去, 應迅速減量或停藥。 那種怕影響胎兒拒絕用藥的觀點也是錯誤的, 如果孕婦生命有危險, 胎兒還談何安全。 所以,

Advertisiment
在孕婦用藥的問題上, 應分清矛盾的主次, 全面兼顧。

維生素A酸冷霜或軟膏

常用於治療白斑、痤瘡、毛髮細糠疹、面部單純糠疹等疾病。 由於現在已有因使用維A酸致畸的報導, 孕期最好不要用這些藥。

殺癬淨

殺癬淨的主要成分是克黴唑, 臨床上多用於治療皮膚黏膜的真菌感染, 如股癬、體癬、手足癬、黴菌性陰☆禁☆道炎等。 在動物試驗中發現, 這種藥物對胚胎有毒性作用, 因此, 孕期應當慎用這類藥物。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