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喝水有"五不要"

(1)孕婦不要等到口渴才飲水。

口渴猶如田地龜裂後才澆水一樣, 是缺水的結果而不是開始, 是大腦中樞發出要求補水的救援信號。 口渴說明體內水分已經失衡, 細胞缺水已經到了一定的程度。

(2)孕婦不要喝久沸或反復煮沸的開水。

因為水在反復沸騰後, 水中的亞硝酸銀、亞硝酸根離子以及砷等有害物質的濃度相對增加。 喝了久沸的開水以後, 會導致血液中的低鐵血紅蛋白結合成不能攜帶氧的高鐵血紅蛋白, 從而引起血液中毒。

(3)孕婦不要喝沒有燒開的自來水。

因為自來水中的氯與水中殘留的有機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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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產生一種叫“三羥基”的致癌物質。 孕婦也不能喝在熱水瓶中貯存超過24小時的開水, 因為隨著瓶內水溫的逐漸下降, 水中含氯的有機物會不斷地被分解成為有害的亞硝酸鹽, 對孕婦身體的內環境極為不利。

(4)孕婦不要喝保溫杯沏的茶水。

因為茶水中含有大量的鞣酸、茶鹼、芳香油和多種維生素等, 如果將茶葉浸泡在保溫杯的水中, 多種維生素被大量破壞而營養降低, 茶水苦澀, 有害物質增多, 飲用後會引起消化系統及神經系統的紊亂。

(5)孕婦不要喝被污染的水。

孕婦絕對不能喝被工業生產中的廢水、廢氣、廢渣等污染物污染過的水, 這樣的水即使經過高溫煮沸, 水中的有毒化學物質仍然存在。

對準媽媽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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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飲水方法應該是每隔兩小時喝一次水, 一天保證8次。 在懷孕早期每天攝入的水量以1 000~1 500毫升為宜, 孕晚期則最好控制在1 000毫升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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