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懷孕早期(懷孕3個月以內)增加2千克
2.懷孕中期(懷孕3個月至6個月)增加5千克
3.懷孕末期(懷孕7個月至9個月)增加5千克, 前後共增加12千克左右為宜。
前後共增加12千克左右為宜。
如果整個孕期增加20千克以上或體重超過80千克, 都是危險的信號。 肥胖的婦女最好減肥後再懷孕, 不宜於懷孕期間減重, 但仍應注意每日攝取的總熱量。
體重過輕的婦女, 懷孕期間應多增加些體重, 但應請教醫師、營養師做適當的增重計畫。 懷孕初期體重增加很多者, 應適當控制體重的增加。
懷孕期間體重增加很少者, 不宜於末期急速增加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