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是產前檢查的一個專案, 孕媽咪懷孕5周就可以開始做B超檢查了, 此時通過B超, 可以觀察妊娠部位是否正常(排除宮外孕), 胚胎是否存活。
在懷孕的第13周之後, B超可以清晰地顯示出胎兒的頭顱、軀幹、心、肺、肝、脾、胃、腎、膀胱等器官和四肢骨骼的情況, 通過測量所得的資料, 估計胎兒發育情況, 還能確定有胎位及胎盤位置, 評價胎盤功能, 選擇分娩方式。
異位妊娠:B超可幫忙釋疑
如作懷孕早期陰☆禁☆道流血者, B超可確定胚胎是否存活, 能否繼續妊娠, 有無異常妊娠或葡萄胎。
懷孕中後期發生陰☆禁☆道流血者, 可以確定自己前置胎盤及前置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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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子宮異常增大的孕婦, 可以確定羊水過多還是多胎妊娠, 還能觀察胎兒有無畸形。
若懷疑有染色體異常的遺傳病胎兒, 可在B超中抽取少量絨毛組織, 宮內臍血或羊水, 再進一步作遺傳學檢查。 這項工作有優生價值。
B超還能觀察性別。 但要注意的是, 不應有性別偏愛而造成人類性別比例失調。
整個孕期需做幾次B超
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並非是絕對的, 需視孕婦的具體情況而定, 一般來講, 至少得做三次B超。
1、第一次檢查時間是在孕18-20周, 此時可確定懷的是單胎還是多胎, 並可測量胎兒頭圍等。 因為這一階段胎兒B超多項指標誤差較小, 便於核對孕齡。
2、第二次檢查時間安排在孕28-3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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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後一次是在孕37-40周, 此時做B超檢查的目的是確定胎位、胎兒大小、胎盤成熟程度, 有無臍帶纏頸等, 進行臨產前的最後評估。
誤區:B超檢查多多益善
有些孕婦說, 既然B超很安全, 對母嬰無不良影響, 那麼多做幾次檢查又何妨?其實這種看法是不正確的。 產科醫師也主張孕婦不要過多做B超。 澳大利亞有位名叫勞倫斯的產科教授指出:利用B超對孕婦作定期檢查, 不利於胎兒的健康生長。 他將在懷孕期間做過五次以上B超檢查的孕婦與已經做過三次B超檢查的孕婦作了比較後發現, 前者對胎兒生長發育的不利影響是後者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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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檢查時間不宜過早
一般認為, 懷孕18周以內的孕婦最好不做B超, 尤其是在懷孕早期(特殊情況例外, 例如對懷孕早期陰☆禁☆道見紅者, 需作B超檢查以確定胚胎是否存活, 能否繼續妊娠, 有無異常妊娠或葡萄胎等)。 因為孕2個月內若過多做B超, 可使胚胎細胞分裂與人腦成形受到影響。 孕4個月時, 骨骼開始發育;5個月時, 胎心發育還不完善;6個月時, 所有臟器發育均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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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檢查時間, 一般是在孕5-6個月以後, 因為超聲波對胎齡越大的胎兒影響越小。 對孕婦來講, 整個孕期需要作幾次B超, 則需聽從醫生意見就可以了, 不必有過多的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