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併內分泌系統疾病, 其診斷和治療與一般非妊娠女性大致相同。 由於母體和胎兒之間的密切關係、內分泌系統與妊娠之間的互相影響、胎兒的生長發育尤其是胎兒甲狀腺及神經系統的發育, 使妊娠期母體內分泌系統的形態和生理功能發生某些改變, 也容易發生一些病理現象。 其中, 甲狀腺功能亢進是常見的一種。
妊娠期甲狀腺形態和功能的變化表現
大部分孕婦妊娠期間甲狀腺都較孕前增大30% ~40%, 增大的程度與孕婦年齡、居住環境(飲食內含碘量多少)以及是否患過甲狀腺疾病等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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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甲狀腺功能亢進(簡稱”甲亢")可能在患有甲亢後妊娠或在妊娠後發現患有甲亢。 妊娠期甲亢發病情況有時急有時緩, 也有可能突發, 並出現甲狀腺危機。
甲亢對妊娠的影響
(1)甲亢常合併月經異常或無排卵, 故不易妊娠。
(2)甲亢孕婦易致流產、早產及胎兒發育異常。
(3)患甲亢時, 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發生率也會增高。
(4)甲亢產婦臨產時易發生子宮收縮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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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亢產婦圍產期死亡率增加。
甲亢對胎兒、新生兒的影響
- 母體內長效促甲狀腺素物質可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易使胎兒患先天性甲亢。
(2)患甲亢的婦女, 不斷的藥物治療會抑制胎兒甲狀腺功能而引起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退(呆小症), 進而影響胎兒中樞神經系統發育而致智力發育落後。
(3)患甲亢時, 若用碘診斷和治療均可引起胎兒急性甲狀腺腫大, 嚴重者可致死胎。
(4)母體患甲亢時有可能引起胎兒畸形。
(5)甲亢所帶來的嚴重危害, 可使低體重兒、早產兒發生率增高, 新生兒、圍生兒死亡率增高。
(6)患甲亢的孕婦在孕期服用大量抗甲狀腺藥物時, 易導致流產、胎兒發育不良及胎兒死于宮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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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對甲亢的影響
(1)妊娠早期可使甲亢症狀進一步惡化, 而妊娠中、晚期甲亢症狀會緩解。
(2)妊娠可使甲亢患者心臟病變加重, 這是因為妊娠可加重心臟負擔。
(3)女性再次妊娠極易使甲亢復發, 尤其在發生流產、早產、分娩、手術後合併感染時甲亢症狀會加重。
(4)產褥期感染可加重甲亢, 甚至激發甲狀腺危象。
(5)妊娠期用抗甲狀腺藥物應慎重, 有些藥物一旦停用, 可使甲亢症狀惡化。
治療期間注意事項
用最小的維持藥量繼續治療。 在治療時, 禁用放射碘治療。 抗甲狀腺藥物中以丙基硫氧嘧啶最合適, 若同時用小劑量甲狀腺素片, 則可減少呆小症和新生兒甲狀腺腫大的發生。 新生兒甲狀腺腫大的發生, 是因為抗甲狀腺藥物可以通過胎盤到達胎兒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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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避免手術治療。 只有長期用藥效果不佳或病人難以配合用藥時, 方可考慮在懷孕4 ~ 6月做甲狀腺手術。
注意營養和休息。 應比平時多吃些含蛋白質高的食物及新鮮蔬菜和水果, 不宜多吃海帶、紫菜等含碘多的食物。
保持良好的情緒。 甲亢病人往往情緒急躁, 多愁易怒, 患者本人要注意情緒控制, 親友也應予以體貼諒解。 因為情緒波動不但對產婦康復不利, 且對胎兒的生長發育也有影響。
由於抗甲狀腺藥物可通過乳汁進入嬰兒體內, 因此產後宜對胎兒進行人工餵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