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藥物在孕期的使用
(1)青黴素類:較安全, 包括廣譜青黴素呱拉西林。 口服、肌肉注射、靜脈滴注均可用于孕婦。
按推薦劑量使用, 不可超量。
(2)紅黴素類:同類藥還有利菌沙、羅紅黴素、阿奇黴素等, 分子量大, 不易透過胎盤到達胎兒。 青黴素過敏者可使用。 衣原體、支原體感染首選藥。
對胃腸道有刺激作用, 長時間或大量使用可使肝功能受損。
(3)先鋒黴素:目前資料無致畸作用記載。
不是所有先鋒類的抗菌素都可應用于孕婦, 比較適合的是先鋒黴素V。
(4)甲硝唑:殺蟲劑, 治療滴蟲感染, 主張早孕期不用。
除非有絕對的適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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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螺旋黴素:治療弓形體感染, 對胎兒無不良作用。
不能長期和超量使用。
(6)驅蟲藥:對動物有致畸作用, 應慎用。
除非臨床有絕對的適應症, 非用不可, 否則不宜使用。
(7)地高辛:強心藥, 易透過胎盤, 對胎兒無明顯不良作用, 心衰孕婦可使用。
強心藥是一匹難以駕馭的烈馬, 有效劑量和中毒劑量非常接近。
(8)β-受體阻斷劑:有引起胎兒生長發育遲緩的報導。
醫生可能會為患有妊娠高血壓的孕婦使用, 需要密切觀察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
(9)降壓藥:有明確致畸作用, 孕婦禁用的是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 如卡托普利;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拮抗劑, 如氯沙坦;其他種類降壓藥, 如鈣離子拮抗劑, 代表藥心痛定, 可引起子宮血流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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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妊娠高血壓的孕婦需服用降壓藥, 一定不能選用有明顯致畸作用的藥物。
(10)利尿藥:接近足月的孕婦服用利尿藥可引起新生兒血小板減少。 乙醯唑胺動物實驗有致肢體畸形作用, 孕婦忌用。
妊娠期高度水腫, 重度妊娠高血壓, 需要使用利尿藥, 急救需要以孕婦為重。
(11)治療哮喘的藥物:茶鹼、腎上腺素、色苷酸鈉、強的松等均無致畸作用。
激素類藥物不能常規使用。
(12)抗抽搐藥物:孕期服用抗抽搐藥, 胎兒先天畸形發生率為未服用者的2~3倍。 可用的有苯妥英鈉、卡馬西平、三甲雙酮、丙戊酸等。
患有癲癇病的女性生育是個大問題, 要權衡利弊。
(13)抗精神病藥均有致畸作用。
孕前就獲知有精神系統疾病, 最好選擇不孕
(14)鎮靜藥物:如安定、舒樂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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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出現睡眠障礙, 最好不要依賴鎮靜藥。
(15)解熱鎮痛藥:撲熱息痛可產生肝臟毒性;阿司匹林可伴有羊水過少, 胎兒動脈導管過早關閉;布洛芬、奈普生、吲哚美辛可引起胎兒動脈導管收縮, 導致肺動脈高壓及羊水過少。 妊娠34周後使用消炎痛, 可引起胎兒腦室內出血、肺支氣管發育不良及壞死性小腸結腸炎等不良後果。
習慣服用這類藥物的女性, 在孕前要想方設法改變。 很多感冒藥中含有解熱止痛類消炎藥, 故應慎重服用感冒藥。
(16)止吐藥物:未見致畸報導。
治療妊娠嘔吐的藥物對胎兒並不都是安全的
(17)抗腫瘤藥物:有明確致畸作用。
患了腫瘤, 很少會繼續妊娠。
(18)免疫抑制劑:硫唑嘌呤、環孢黴素對胎母均有明顯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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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不會用於孕婦。
(19)維生素A:大量使用維生素A可致出生缺陷, 最小的人類致畸量為25000~50000國際單位。
維生素被視為營養藥, 可見營養藥也不是越多越好。
(20)維生素A異構體:治療皮膚病, 在胚胎發生期使用異維甲酸, 可使胎兒產生各種畸形。
不只是異維甲酸, 治療皮膚病, 尤其是治療牛皮癬的藥, 對孕婦的安全性很差。
(21)依曲替酯(芳香維甲酸):用於治療牛皮癬, 半衰期極長, 停藥2年後血漿中仍有藥物測出, 故至少停藥2年以上才可受孕。
還有一些藥物需要停藥一定時間後才能受孕。
(22)性激素類:達那唑、乙烯雌酚, 均不宜孕婦使用, 一些口服避孕藥有致畸作用。
服用避孕藥避孕失敗, 大多是沒有按照要求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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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抗生素報告單
(1)四環素:可致牙齒黃棕色色素沉著, 或儲存於胎兒骨骼, 還可致孕婦急性脂肪肝及腎功能不全。
(2)慶大黴素、卡那黴素、小諾黴素等可引起胎兒聽神經及腎臟受損。
(3)氯黴素:引起灰嬰綜合征。
(4)複方新諾明、增效聯磺片, 可引起新生兒黃疸, 還可拮抗葉酸。
(5)呋喃坦叮:婦女患泌尿系感染時常選用, 因可引起溶血, 應慎用。
(6)萬古黴素:雖然對胎兒危險尚無報導, 但對孕婦有腎毒、耳毒作用。
(7)環丙沙星、氟呱酸、奧複星:在狗實驗中有不可逆關節炎發生。
(8)抗結核藥:使用時考慮利弊大小。
(9)抗黴菌藥:克黴唑、制黴菌素、灰黃黴素, 孕婦最好不用。
(10)抗病毒藥:病毒唑、利巴韋林、阿昔洛韋等, 孕婦最好不用。
孕婦最好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