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孕期有腫瘤是否需要做手術

孕媽媽患的腫瘤若為惡性或疑似惡性, 最好儘早做手術, 因為它已威脅到母體的生命安全。 若病變只在一側卵巢, 沒有轉移, 包膜完整, 則可只切除病變側的附件, 維持到足月產下胎兒;若惡性腫瘤已經超出卵巢, 並有轉移, 則可只切除病變側的卵巢及轉移的腫瘤, 保留子宮及另一側卵巢, 繼續懷孕。 即使手術會對胎兒造成一些不利, 孕媽媽也應及時手術。
如果孕媽媽患的是良性腫瘤, 則可根據情況來選擇手術與否。 有的良性腫瘤是生理性囊腫, 會隨著時間慢慢消退。
孕媽媽若需做手術, 最好在孕16~20周之間做,

Advertisiment
因為這時胎盤已經形成, 子宮的敏感性也降低了, 流產機會相對較少。 這時抓緊時間治療還可避免以後出現併發症。
若已經到了孕晚期, 就最好等到胎兒出生後能成活時再做手術, 可在剖宮產時一併切除腫瘤。 若腫瘤不影響分娩, 也可自然分娩。
若腫瘤在孕期中出現破裂、出血等嚴重併發症, 無論什麼時候都要立即進行手術, 以免危及母體的生命。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