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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服用苯巴比妥有何危害

苯巴比妥又名魯米那, 隨著劑量的增加可有鎮靜、催眠、抗驚厥等作用;對治療癲癇大發作有其特殊價值, 為常用的抗癲癇藥物之一。 但胎兒對本品的代謝能力不足, 當母體因特殊情況(如失眠、抽搐、癲癇等疾病)應用苯巴比妥後, 胎兒體內藥物濃度可超過母體1至數倍。 苯巴比妥的代謝主要是在肝臟中進行的;胎兒肝組織某些酶的活性僅為成人的3%~4%, 在胎兒14周~25周時, 每克肝組織中含有與成人類似的細胞色素P--450, 但胎兒和成人的細胞色素P-450的構型可能是不同的。

藥物代謝過程常需兩個步驟:第一步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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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是加羥基;第二步是氧化物再與葡萄糖醛酸結合, 形成葡萄糖醛酸甙類衍生物由尿中排出。 這兩個過程所需要的酶均局限於肝細胞內漿網膜中;胎兒肝細胞微粒體中含有催化氧化過程的某些酶類, 但不含催化葡萄糖醛酸甙類形成的酶類, 故胎兒對苯巴比妥的解毒機能是不足的。 苯巴比妥在某些條件下可使胎兒達到毒性濃度, 特別是在妊娠前半期, 由於胎兒血腦屏障不完善, 苯巴比妥可在腦中及肝中蓄積。

醫學上常把藥物代謝稱之為“解毒”, 把藥物代謝酶稱之為“解毒酶”, 但藥物的降解並不都是無活性或無毒性。 苯巴比妥本身能誘導酶的活性, 在與某些藥合用(如苯妥因鈉等)時, 會使這些藥物產生更多的代謝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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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產物也可對胎兒產生毒性作用, 常可影響胎兒腦細胞的發育, 或可引起胎兒齶裂和兔唇。 因此, 在懷孕期間是不能應用苯巴比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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