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檢查的時間應從確定為妊娠開始, 最遲不超過妊娠3個月就應到醫院進行檢查。
第一次產前檢查, 醫生會詳細詢問以下內容:
1、年齡、職業、孕次、產次
2、月經情況、末次月經日期
3、結婚日期、愛人健康情況、是否近親結婚
4、雙方直系親屬中有無患遺傳病、高血壓或糖尿病的人
5、是否生過畸胎
6、有無藥物過敏史
7、有無難產史或流產史
8、本次妊娠的經過、有無妊娠反應
9、是否患過病毒性流感或出過風疹, 及服用了何種藥物
10、是否接觸過有毒有害氣體
11、有無陰☆禁☆道出血、頭昏、心悸、下肢浮腫等情況
12、是否患過傳染病、心臟病、高血壓、肝腎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