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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檢查時間表如何安排

第1次產檢--12周

准媽媽在孕期第12周時正式開始進行第1次產檢。 一般醫院會給媽媽們辦理“孕婦健康手冊”。 日後醫師為每位准媽媽做各項產檢時, 也會依據手冊內記載的檢查項目分別進行並做記錄。

第2次產檢--13―16周

除基本的例行檢查外, 准媽媽在16周以上, 可抽血做唐氏綜合征篩檢, 並看第1次產檢的抽血報告。 16~20周開始進行羊膜穿刺, 主要是看胎兒的染色體異常與否。

第3次產檢--17―20周

在孕期20周做超聲波檢查, 主要是看胎兒外觀發育上是否有較大問題, 醫師會仔細量胎兒的頭圍、腹圍、看大腿骨長度及檢視脊柱是否有先天性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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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產檢--21―24周

大部分妊娠糖尿病的篩檢, 是在孕期第24周做。 如准媽媽有妊娠糖尿病, 在治療上, 要採取飲食調整, 如果調整飲食後還不能將餐後血糖控制在理想範圍, 則需通過注射胰島素來控制, 孕期不能使用口服的降血糖藥物來治療, 以免造成胎兒畸形。

第5次產檢--25―28周

准媽媽要做第5次產檢。 此階段最重要的是為准媽媽抽血檢查乙型肝炎, 目的是要檢視准媽媽本身是否攜帶乙型肝炎病毒, 如果准媽媽的乙型肝炎兩項檢驗皆呈陽性反應, 一定要在准媽媽生下胎兒24小時內, 為新生兒注射疫苗, 以免讓新生兒遭受感染。 此外, 要再次確認准媽媽前次所做的梅毒反應, 是呈陽性還是陰性反應。 曾注射過德國麻疹疫苗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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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是將活菌注射於體內, 所以, 最好在注射後3?6個月內不要懷孕, 因為可能會對胎兒造成一些不良影響。

第6次產檢--29―32周

醫師要陸續為准媽媽檢查是否有水腫現象。 由於大部分的子癇前症, 會在孕期28周以後發生, 如果測量結果發現准媽媽的血壓偏高, 又出現蛋白尿、全身水腫等情況時, 准媽媽須多加留意, 以免有子癇前症的危險。 另外, 准媽媽在37周前, 要特別預防早產的發生, 如果陣痛超過30分鐘以上且持續增加, 又合併有陰☆禁☆道出血或出水現象時, 一定要立即送醫院檢查。

第7次產檢--33―35周

准媽媽要做第7次產檢。 到了孕期34周時, 准媽媽要做一次詳細的超聲波檢查, 以評估胎兒當時的體重及發育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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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預估胎兒至足月生產時的重量。 一旦發現胎兒體重不足, 准媽媽就應多補充一些營養素;若發現胎兒過重, 准媽媽在飲食上就要稍加控制, 以免日後需要剖宮生產, 或在生產過程中出現胎兒難產情形。

第8次產檢--36周

從36周開始, 准媽媽愈來愈接近生產日期, 此時所做的產檢, 以每週檢查1次為原則, 並持續監視胎兒的狀態。

第9次產檢--37周

37周進行第9次產檢。 由於胎動愈來愈頻繁, 准媽媽宜隨時注意胎兒及自身的情況, 以免胎兒提前出生。

第10次產檢--38周

從38周開始, 胎位開始固定, 胎頭已經下來, 並卡在骨盆腔內, 此時准媽媽應有隨時準備生產的心理。 有的准媽媽到了42周以後, 仍沒有生產跡象, 就應考慮讓醫師使用催產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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