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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檢查注意事項

到醫院建立婦幼保健卡

—般最晚在懷孕12周的時候,准媽媽就要到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婦幼保健院或選定的醫院進行檢查,並建立孕產婦保健卡,定時進行檢查。 這樣能及時瞭解孕期過程和孕婦健康狀況,對孕期合併症和併發症能早預防、早發現、早治療,還利於對孕婦保健、自我監護、健康心理進行指導。 通過早孕初查、詢問病史、全身體檢等,篩選出異常孕婦,及時轉入有條件的醫院進行監護,並可通過產前檢查發現某些異常,如盆骨偏小、胎位不正等,隨時監控,予以糾正。

必須定期孕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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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確診懷孕後、孕婦必須在整個孕期定期到醫院進行檢查,以隨時瞭解母體和胎兒的健康狀況。 正常情況下,懷孕28周前每四周檢查一次,懷孕28周以後每兩周檢查—次;懷孕36周後,每週檢查—次。 最好能選擇固定醫院,並固定醫生、日期進行檢查。 若有特殊情況必須轉院,要攜帶健康手冊與檢查報告單,並向新醫生仔細說明轉院之前的情況。

如何對待孕期檢查

首先,接受檢查時孕婦應穿著寬鬆的衣服和易穿脫的鞋子,這樣便於檢查。 特別是初診必定會內診,穿著寬鬆易脫的衣物較為方便。

其次是多數醫院都會要求填寫—份問診資料,必須仔細填寫,對於如年齡、最後—次月經開始日、平常月經週期、有無懷孕生產史、有無流產或人工中止懷孕等必填項目更應認真對待,這些對於醫生診斷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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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就是檢查項目較多,最好專門准各—個袋子,將所需的檢查單和婦幼健康冊等全部放置在一起,便於取放。 平時有關於白己身體反應上的疑惑,以及看不明白的檢查結果,—定要在檢查時注意向醫生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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