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應該在什麼時候做比較合適呢?其實在懷孕的第13周之後, B超可以清晰地顯示出胎兒的頭顱、軀幹、心、肺、肝、脾、胃、腎、膀胱等器官和四肢骨骼的情況, 通過測量所得的資料, 估計胎兒發育情況, 還能確定有胎位及胎盤位置, 評價胎盤功能, 選擇分娩方式。
特別提醒, 如果不是不想要孩子或者其他特殊的原因, 一般妊娠3個月之內是不可以做B超的。
異位妊娠:B超可幫忙釋疑
如果遇到懷孕早期陰☆禁☆道流血, B超可確定胚胎是否存活, 能否繼續妊娠, 有無異常妊娠或葡萄胎。 如果再懷孕中後期發生陰☆禁☆道流血,
Advertisiment
整個孕期需做幾次B超
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並非是絕對的, 需視孕婦的具體情況而定, 一般來講, 至少得做三次B超。
1、第一次檢查時間是在孕18-20周, 此時可確定懷的是單胎還是多胎, 並可測量胎兒頭圍等。 因為這一階段胎兒B超多項指標誤差較小, 便於核對孕齡。
Advertisiment
2、第二次檢查時間安排在孕28-30周。 此時做B超目的是瞭解胎兒發育情況, 是否有體表畸形, 還能對胎兒的位置及羊水量有進一步的瞭解。
3、最後一次是在孕37-40周, 此時做B超檢查的目的是確定胎位、胎兒大小、胎盤成熟程度, 有無臍帶纏頸等, 進行臨產前的最後評估。
紅燈:B超檢查多多益善
有些孕婦說, 既然B超很安全, 對母嬰無不良影響, 那麼多做幾次檢查又何妨?其實這種看法是不正確的。 產科醫師也主張孕婦不要過多做B超。 澳大利亞有位名叫勞倫斯的產科教授指出:利用B超對孕婦作定期檢查, 不利於胎兒的健康生長。 他將在懷孕期間做過五次以上B超檢查的孕婦與已經做過三次B超檢查的孕婦作了比較後發現,
Advertisiment
B超檢查時間不宜過早
一般認為, 懷孕18周以內的孕婦最好不做B超, 尤其是在懷孕早期(特殊情況例外, 例如對懷孕早期陰☆禁☆道見紅者, 需作B超檢查以確定胚胎是否存活, 能否繼續妊娠, 有無異常妊娠或葡萄胎等)。 因為孕2個月內若過多做B超, 可使胚胎細胞分裂與人腦成形受到影響。 孕4個月時, 骨骼開始發育;5個月時, 胎心發育還不完善;6個月時,
Advertisiment
小編總結:B超檢查時間, 一般是在懷孕個月以後, 因為超聲波對胎齡越大的胎兒影響越小。 對孕婦來講, 整個孕期需要作幾次B超, 最好聽從醫生意見, 不必過多的顧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