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懷胎, 不管再小心, 准媽媽們都難免在這期間生病。 有些孕媽擔心藥物影響寶寶發育, 不敢用藥, 反而因為生病產生的毒素傷害了腹中胎兒。 有些孕媽則任意用藥, 使得寶寶受到了藥物的傷害。 那麼孕期用藥到底該注意什麼呢?讓專業藥師給孕媽們清晰講解五級藥物的使用規範吧。
實際上, 孕婦生病後, 若能合理用藥, 不但對胎兒無害, 而且還能避免胎兒受母體疾病的影響。 孕婦若一味恐懼藥物, 該服的藥不服, 易使小病釀成大病, 也不利於優生。
因此, 從救治孕婦、保護胎兒而言, 孕期用藥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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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婦女難免用藥。 據統計, 孕期用藥率高達80%左右。 但藥物有著有效性和為害性的兩面性。 孕期用藥, 最大的擔心是安全, 擔心藥物會通過胎盤, 進而危害胎兒的發育成長, 導致胎兒肢體畸形、器官畸形, 或者器官功能障礙。
其實, 孕期用藥是有章可循的。 依據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的藥品對孕婦和胎兒的危害性分級標準, 按照醫囑, 謹慎選藥, 合理用藥, 胎兒安全可以無虞。
根據藥品安全性, 藥品在孕期的安全性分為A、B、C、D、X五類, 此分類定義明確, 客觀科學, 廣為各國接受。 現將其分類標準敘述如下。
A類藥物
極少, 但也最安全。 如正常劑量下的維生素A、B、C, 葉酸, 牛磺酸等。
B類藥物
不多, 由於沒有或幾乎沒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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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青黴素類及絕大多數的頭孢菌素類, 如氨苄青黴素、頭孢拉定、頭孢三嗪(羅氏芬)和頭孢他定(複達欣)等都是B類。
此外, 林可黴素、氯林可黴素、紅黴素、呋喃妥因、甲硝唑、乙胺丁醇、吲哚美辛(32周前)、雙氯芬酸(扶他林)、布洛芬(芬必得)、酮替芬、萘普生、氯苯那敏(撲爾敏)、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色甘酸鈉、特布他林、潑尼松、胰島素、洋地黃、地高辛及毛花苷丙(西地蘭)等也是B 類。
C類藥物
要謹慎使用, 僅在權衡對胎兒利大於弊時給予。 藥物較多, 由於問世時間不長或者在孕婦中應用較少, 在孕早期對胎兒是否造成損害尚無報導而難有確切的結論。
如喹諾酮類抗菌藥、對氨基水楊酸鈉、異煙肼、沙丁胺醇、茶鹼、阿昔洛韋、齊多夫定、乙琥胺、非氨脂、巴比妥、戊巴比妥、異丙嗪、腎上腺素、偽麻黃堿、麻黃堿、多巴胺、甲基多巴、呱唑嗪、酚妥拉明、呋噻米(速尿)、甘露醇、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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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類藥物
盡可能不用。 如四環素、鏈黴素、甲氨蝶呤、5氟尿嘧啶、撲癇酮、地西泮 、氯氮、甲丙氨酯、氫氯噻嗪, 大劑量的阿司匹林等。
X類藥物
嚴禁用於孕期或即將懷孕的婦女。 如大劑量維生素A、大量乙醇(每日150毫升以上)、氟西泮、氟硝西泮、氨基蝶呤等。
孕期用藥注意事項孕3周後, 有些藥物能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 此時, 正是胎兒組織、器官發育關鍵期, 也是胎兒對藥物的高度敏感期, 不恰當用藥, 可造成胎兒各種畸形。
孕中期、晚期用藥, 雖然很少引起胎兒器官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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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孕前和孕初要慎重用藥
準備懷孕的、未避孕的育齡女性, 當月經延期時應想到有懷孕的可能。 此時就應慎重用藥。
2. 孕早期儘量少用藥或不用藥
用藥時, 要有明確診斷和用藥指征, 應按最小劑量、最短療程使用, 避免大劑量、長時間、聯合用藥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
3. 孕婦不要隨意使用非處方藥
必須用藥時應在醫生診斷、指導下選擇那些對胎兒無影響或影響小的藥物(A類、B類)。 能用一種的, 絕不用多種藥、複方藥或新藥;可局部用的, 絕不全身用藥。
4. 病情嚴重的, 須在醫生指導下權衡利弊, 合理用藥
當出現嚴重併發症, 不治療會危及生命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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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感冒藥等複方藥物成分複雜, 安全性難以確定, 孕期不宜使用
6. 用藥前, 應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
儘量不用那些標明孕婦"慎用"和"禁忌"的藥。
如何安全用藥如何正確用藥, 才能保障孕婦及胎兒的安全呢?以下方法可以參考。
懷孕前3個月內可服葉酸
以保證足夠的葉酸營養, 滿足胎兒神經系統發育的需要, 可以有效避免神經管畸形兒的產生。
補充維生素
有針對性地補充單種維生素, 或根據需要補充複合維生素, 以滿足胎兒發育的需求。 孕婦維生素主要有葉酸、維生素A、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維生素B12、維生素C、維生素D3、維生素E等。
注意懷孕各期,藥物影響也不同受精後1~2周(停經3~4周),藥物一般不會致胎兒畸形,但有可能導致流產。
受精後3~8周(停經5~10周),為致畸敏感期,胚胎易受藥物等外因影響而致畸形,此時不必用藥時果斷不用;必須用藥,要在醫生指導下謹慎用藥。
孕中晚期,是胎兒器官分化完成期,此時藥物致畸的可能性下降,但有些藥物仍可能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分娩前1周,用藥應非常注意,藥物能在嬰兒體內蓄積,引起藥物過量。
遠離有潛在危害的中西藥物如抗癌藥、鎮靜藥、抗菌藥(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四環素類、紅黴素、磺胺類等)、解熱鎮痛藥(阿司匹林)、抗甲狀腺藥、磺脲類降糖藥、大劑量抗瘧藥(奎寧)、雌激素、雄激素、糖皮質激素(強的松)、藥典明確規定孕婦慎用及禁用的中藥和中成藥(牛黃解毒丸、牛黃清心丸、龍膽瀉肝丸、開胸順氣丸、大神丸、大活絡丹、小活絡丹、紫血丹、至寶丹、蘇合香丸、片仔癀、犀黃丸等)。
外用藥也需慎用如殺癬淨(克黴唑)、達克寧霜(硝酸咪康唑)、百多邦軟膏(莫匹羅星)、阿昔洛韋軟膏、皮質醇類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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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懷孕各期,藥物影響也不同受精後1~2周(停經3~4周),藥物一般不會致胎兒畸形,但有可能導致流產。
受精後3~8周(停經5~10周),為致畸敏感期,胚胎易受藥物等外因影響而致畸形,此時不必用藥時果斷不用;必須用藥,要在醫生指導下謹慎用藥。
孕中晚期,是胎兒器官分化完成期,此時藥物致畸的可能性下降,但有些藥物仍可能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分娩前1周,用藥應非常注意,藥物能在嬰兒體內蓄積,引起藥物過量。
遠離有潛在危害的中西藥物如抗癌藥、鎮靜藥、抗菌藥(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四環素類、紅黴素、磺胺類等)、解熱鎮痛藥(阿司匹林)、抗甲狀腺藥、磺脲類降糖藥、大劑量抗瘧藥(奎寧)、雌激素、雄激素、糖皮質激素(強的松)、藥典明確規定孕婦慎用及禁用的中藥和中成藥(牛黃解毒丸、牛黃清心丸、龍膽瀉肝丸、開胸順氣丸、大神丸、大活絡丹、小活絡丹、紫血丹、至寶丹、蘇合香丸、片仔癀、犀黃丸等)。
外用藥也需慎用如殺癬淨(克黴唑)、達克寧霜(硝酸咪康唑)、百多邦軟膏(莫匹羅星)、阿昔洛韋軟膏、皮質醇類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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