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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產檢指南,產檢當天的注意事項

懷孕後, 准媽媽要做好多檢查, 並且每個時期都要做, 那是因為, 寶寶在每個時期發育情況不一樣, 所檢查的重點也不一樣。 所以, 產前檢查的時間可根據妊娠各階段不同的變化特點, 將妊娠全過程分為三個階段, 孕早期(12周以內)、孕中期(13~28周)、孕晚期(29~40周)。 不同時期產前檢查內容也有所不同。

孕早期

在確診懷孕後, 在停經12周內到相關婦產科機構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 並進行第一次產前檢查。

孕早期主要是記錄既往病史、藥敏史、家族史、月經史、妊娠史等;瞭解有無影響妊娠的疾病或異常情況;全身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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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孕媽媽發育及營養狀態;婦科檢查, 確定與妊娠月份是否相當, 並注意有無生☆禁☆殖☆禁☆器炎症、畸形和腫瘤;化驗血常規、尿常規、乙肝表面抗原、肝腎功及心電圖等檢查。

孕中期

每4周進行一次產前檢查(16周、20周、24周、28周)。

孕中期主要是每次體格檢查測量血壓、體重、宮高、腹圍、胎心率, 並注意有無下肢浮腫;複查血常規及時發現妊娠合併貧血, 複查尿常規及時篩查妊娠高血壓和妊娠糖尿病;懷孕15~20周建議做唐氏綜合症篩查;懷孕20~24周建議做B超篩查胎寶寶結構畸形;懷孕24~28周建議做妊娠合併糖尿病篩查。

孕晚期

孕晚期要繼續孕中期的體格檢查, 注意檢查胎位, 如發現異常及時糾正;計數胎動並記錄;建議定期做胎心監護;適時複查B超, 觀察胎寶寶生長發育情況、胎盤位置及成熟度、羊水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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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檢當天的注意事項

要穿寬鬆、方便檢查的衣服;穿方便脫穿的鞋子;包裡帶著健康手冊, 及時做記錄;

早期內診時可能會有少量出血的情況, 請備好衛生紙或衛生巾;

做一個產檢提醒表, 貼在牆上, 方便准媽媽及時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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