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工作中經常會遇到患者詢問:"我剛懷孕時吃過感冒藥要緊嗎?會影響胎兒嗎?這孩子能要嗎?要不要人工流產?人流以後還能懷孕嗎?"一連串的問題糾結在患者的心頭。 細細想來十月懷胎真的很辛苦, 准媽媽們焦慮的心情可以理解, 每個媽媽都希望生一個健康聰明的寶寶。 在此小編來聊聊孕期的用藥問題。
妊娠期間的用藥一定要慎重, 因為藥物可影響母體內分泌、代謝等, 間接影響胚胎、胎兒, 也可以直接通過胎盤屏障直接影響胎兒。 最嚴重的藥物毒性是影響胚胎分化和發育, 導致胎兒畸形、功能障礙和流產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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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床前期是卵子受精至受精卵著床於子宮內膜前的一段時間, 指受精後2周內。 此期的受精卵與母體組織尚未直接接觸, 還在輸卵管腔或宮腔分泌液中, 故著床前期用藥對其影響不大。 藥物影響囊胚的必備條件:藥物必須進入分泌液中且有一定數量才能起作用, 若藥物對囊胚的毒性極強, 可以造成極早期流產。
囊胚著床後(2周至12周)是藥物的致畸期, 不宜應用C、D、X級藥物
此期是胚胎、胎兒各器官處於高度分化、迅速發育、不斷形成的階段, 先是心臟、腦開始分化發育, 隨後是眼、四肢等。 此期用藥, 藥物的毒性可能會造成胚胎、胎兒某一部位的組織或器官發生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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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12周以後藥物致畸作用減弱, 但對生殖系統、神經系統的影響還會存在。
小編再與大家分享一下孕婦的用藥原則吧:1、必須有明確指證, 避免不必要用藥
2、必須在醫生指導下用藥, 不要擅自使用藥物
3、能用一種藥物, 避免聯合用藥
4、能用療效較肯定的藥物, 避免用尚難確定對胎兒有無不良影響的藥物
5、能用小劑量藥物, 避免用大劑量藥物
6、嚴格掌握藥物劑量和用藥持續時間, 注意及時停藥
7、妊娠早期若病情允許, 儘量推遲到孕中晚期再用藥
8、若病情所需, 在妊娠早期應用對胚胎、胎兒有害的致畸藥物, 應先終止妊娠, 隨後再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