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後的小夫妻打算抓緊時間生個寶寶, 可是想要生一個健康的寶寶並不是簡單的事, 優生優育學問很多, 母親十月懷胎不可能沒有個頭疼腦熱, 其中安全用藥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 必須做足“功課”。
孕前及初孕期
卵子受精後至18天左右為細胞增殖早期, 此期胚胎尚未進行分化, 用藥不當可能導致胚胎死亡、受精卵流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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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長期用藥後也不要急於懷孕。 一般情況下, 女性在停服藥物至少20天后再受孕, 對胎兒的影響才比較小, 才比較安全。 根據具體所服藥物, 最好諮詢醫生或藥師應在停服多少天后才適宜懷孕。 如果在服藥期間意外懷孕, 應立即將用藥情況詳細告知醫生, 醫生可以根據用藥的種類(性質)、用藥時胚胎發育的階段、藥物用量多少以及療程的長短等來綜合分析是否有終止妊娠的必要, 千萬不可大意。
孕早期
卵子受精後3周至3個月是胎兒器官發生期(高敏感期為妊娠21~35天), 這一時期胎兒對藥物最敏感, 用藥不當可導致各種致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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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中後期
妊娠3個月至足月, 為胎兒形成期, 這一時期胎兒器官已基本形成, 因此, 除中樞神經系統或生殖系統可因用藥不當而致畸外, 其他器官一般不會受到影響。 但由於藥物致畸強度和用藥時間長短的不同, 也可能會影響到胎兒的生理功能和生長發育, 因此用藥時仍不能掉以輕心, 用藥前最好諮詢醫生或藥師。 如氨基糖甙類抗生素鏈黴素、卡那黴素、慶大黴素等, 可導致胎兒永久性耳聾或腎臟損害;孕婦服用過量的維生素D, 可導致新生兒血鈣過高、智力障礙、腎或肺小動脈狹窄及高血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