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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用藥需要遵循以下的原則

孕期經常會出現一些併發症、合併症, 會對孕媽咪和胎寶貝造成危害, 孕媽咪既不可不加辨別隨意用藥, 也不能懼怕副作用而一味地拒絕藥物治療。

治療用藥應選用已肯定報導的對胚胎胎兒危害小的藥物, 如有B、C類藥可用, 則應選用B類藥;在無A、B類藥物可選用時, 慎用C類藥;D類藥只有無其他藥可選且孕媽咪病情重急需用藥時才用, 但需要孕媽咪自己的知情選擇。

對於沒有經過動物試驗和臨床資料證實無危害的藥物儘量不要用。

孕媽咪不要隨意地使用非處方藥, 一切藥物的使用均要向醫生諮詢後方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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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使用時應儘量以最小的有效量, 最短的有效療程使用。

非病情必需, 儘量避免孕早期用藥。

藥物在孕媽咪血液中的濃度與經過胎盤到達胎寶貝的量直接相關, 所以如果可以局部用藥時儘量避免全身用藥, 如患陰☆禁☆道炎時, 陰☆禁☆道局部上藥比口服藥物治療安全。

用藥前閱讀藥品說明書, 瞭解藥物血清濃度及對胎兒毒性, 儘量不用標有“孕媽咪慎用”的藥, 不要用標有“孕媽咪禁用”的藥。 (自黃醒華《圍產期用藥原則》)

關於孕期用藥的是與非, 有很多的不同意見, 重要的應該本著科學的觀念, 瞭解藥品的作用與毒性, 瞭解病情的程度, 還要配合醫生的治療, 當你懂得多了, 很多的疑慮和恐懼就會消失了, 就容易做出正確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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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需要提醒的是即使非孕期的女性也不要隨意應用藥物, 用藥時要考慮到妊娠的可能性, 否則一旦妊娠再探討是否終止妊娠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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