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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用藥需警惕 3類中藥孕婦不可服用

一、哪些中藥孕婦不宜服用

中藥中的一些藥也是孕婦不宜服用的。 大致可分為3類:

1、絕對禁止使用的藥物:巴豆、牽牛子、斑蝥、鉛粉、水銀、大戟、麝香、土牛膝等;

2、盡可能避免使用藥物:附子、烏頭、生大黃、芒硝等;

3、避免單獨使用的藥物:當歸尾、紅花、桃仁、蒲黃等。

孕婦用藥必須謹慎, 並不等於說有病也不能用藥, 如果孕婦有嚴重的合併症時, 如心、肝、腎、內分泌系統等疾病時, 一定要合理用藥, 不能顧此失彼, 因小失大。

二、胎兒發育及藥物使用建議

1、妊娠3-12星期

此時是胎兒器官形成期, 對致畸物質最敏感, 易致畸形, 用藥尤其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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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階段不可使用d類及x類藥物, 如已使用宜終止妊娠。 如需使用c類藥物必須慎重考慮, 並密切觀察, 以確定胎兒是否發育正常。

2、懷孕第4個月

胎寶寶上顎及生☆禁☆殖☆禁☆器官的發育完善時期, 用藥很容易引起上顎裂及生☆禁☆殖☆禁☆器官畸形。

3、懷孕第5個月

胎寶寶各器官大多發育完全, 藥物一般不會引起畸形。

4、懷孕第6個月

胎寶寶活動量大, 視聽、觸覺發育明顯, 用藥時仍要謹慎。

5、懷孕7個月之後

胎兒各器官大都發育完善, 藥物一般不再會引起畸形。 但胎兒各個器官功能進一步完善, 服用有些藥物仍可能會引起胎兒畸形, 必須用藥時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此外, 用藥的途徑、劑量、持續時間以及個體差異等, 也是影響胎害作用程度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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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問題不可能以一張表統一概括, 所以准媽媽們用藥時一定要聽從醫生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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