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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皮膚病 准媽媽們要重視起來

婦女在妊娠期間, 因內分泌改變及胎兒生長發育的需要, 母體會發生一系列的適應性變化, 很容易產生皮膚病。 妊娠期間的婦女皮膚病輕者可令患者瘙癢不止, 重者可造成嬰兒胎死腹中, 因此千萬不可小視。

妊娠癢疹好發於妊娠3-4個月的孕婦。 皮損為全身散在多數小結或丘疹, 伴劇癢, 夜間尤甚。 一般于產後3周內自行消退, 遺有暫時性色素沉著。 皮疹嚴重者可有死胎出現。

妊娠皰疹通常發生於妊娠3-6個月時, 開始有全身不適、發熱、皮膚發癢等症狀, 數天后可出現紅斑、丘疹、水泡等損害, 往往聚集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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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環狀排列。 泡破後結痂, 愈後留下色素沉著。 此病對母親一般無險, 但死胎、嬰兒先天性異常和新生兒死亡率可高達50%。

皰疹樣膿包病常發生於妊娠期及產褥期孕婦, 是一種少見的急性危重皮膚病, 經常突然發生。 開始時出現成群的小膿包發生于成片的紅斑上, 以後膿包陸續出現, 常排列成環形, 膿包乾涸後結痂, 但其邊緣可有新膿包發生, 嚴重者可波及全身。 孕婦常發生流產、死胎或嬰兒出生數日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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