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在妊娠期間, 因內分泌改變及胎兒生長發育的需要, 母體會發生一系列適應性變化, 很容易產生皮膚病。 妊娠期間婦女的皮膚病輕者可令患者瘙癢不止, 重者可造成嬰兒胎死腹中, 因此千萬不可小視。
妊娠癢疹好發於妊娠3—4個月的孕婦。 皮損為全身散在多數小結或丘疹, 伴劇癢, 夜間尤甚。 一般于產後3周內自行消退, 遺有暫時性色素沉著。 皮疹嚴重者可有死胎出現。
妊娠皰疹通常發生於妊娠3—6個月時, 開始有全身不適、發熱、皮膚發癢等症狀, 數天后可出現紅斑、丘疹、水泡等損害, 往往聚集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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皰疹樣膿包病常發生於妊娠期及產褥期孕婦, 是一種少見的急性危重皮膚病, 經常突然發生。 開始時出現成群的小膿包發生于成片的紅斑上, 以後膿包陸續出現, 常排列成環形, 膿包乾涸後結痂, 但其邊緣可有新膿包發生, 嚴重者可波及全身。 孕婦常發生流產、死胎或嬰兒出生數日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