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 孕婦在懷孕16—20周時即可感覺到胎動。 胎動有一定的規律性。 一般上午8—12時, 胎動比較均勻。 12時以後胎動減少。 下午14—15時, 胎動最少。
妊娠期腹痛包括生理性妊娠期腹痛和病理性妊娠期腹痛。 生理性妊娠期腹痛是由於妊娠後子宮體增大, 對子宮圓韌帶造成過度牽拉而導致的。 此種情況多發生在孕婦妊娠3—5個月時。 疼痛部位多在下腹部子宮體的一側或兩側。 疼痛多為牽涉痛、鈍痛或隱痛。 疼痛常發生在孕婦遠距離行走或體位改變後。 此種情況通常經臥床休息便可緩解。 生理性妊娠期腹痛也可發生在胎動後或妊娠晚期的假宮縮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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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懷孕早期的鑒別
孕婦若在懷孕4個月之內出現腹痛, 則不是胎動。 因為胎動一般在懷孕16—20周才出現。 此期間, 若有下腹部墜痛、肛門墜脹、陰☆禁☆道流血等現象, 則應考慮到宮外孕、葡萄胎、流產等情況的發生。
2、懷孕中晚期的鑒別
如前所述, 孕婦的胎動有一定的規律性, 一般每小時3—5次左右。 胎動在懷孕28—37周時較活躍, 但不會引起孕婦明顯的不適。 胎動後的腹部局部不適, 幾秒鐘或數十秒鐘就可緩解。 如果孕婦在懷孕的中晚期出現全腹下墜、肛門墜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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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 孕婦一旦出現與胎動無關的腹痛, 就應引起重視, 並應及時就診, 加以鑒別, 以免釀成禍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