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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胎動和腹痛要分清

“瞧, 小傢伙頑皮得很, 又把我踢疼了。 ”不少准媽媽常把腹痛當作胎動, 沉浸在興奮之中, 貽誤治療導致早產、流產等悲劇。

妊娠期孕婦, 與常人一樣會因胃腸病、闌尾炎等導致腹痛, 引起腹痛的病因較多, 大致分為生理性和病理性兩大類。

最常見的生理性腹痛在妊娠4個月左右常見。 疼痛部位多在下腹部子宮一側或雙側, 呈鈍痛、隱痛或牽拉痛, 大多發生在孕婦體位變動或遠距離行走時, 臥床休息後可緩解, 無需特殊治療。

如果長期腹痛, 就要懷疑是不是病理性腹痛了, 首先要考慮宮外孕, 典型表現是有停經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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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腹部隱痛、墜脹, 尤其是出現一側撕裂樣疼痛後突然暈倒, 伴明顯乏力、心慌、頭暈等症狀。

孕期闌尾炎的表現多不典型, 常有腹痛、肌緊張、體溫高等。 由於妊娠盆腔充血, 炎症發展迅速容易壞死, 炎症刺激極易發生流產或早產, 孕婦出現長期腹痛時, 應及時到醫院檢查、治療。

准媽媽感覺胎動異常必須就醫

接近預產期的紅梅覺得近幾天腹部胎動次數明顯減少, 甚至昨天一天未動過, 到醫院經B超檢查證實胎兒已經死于宮內。

正常情況下, 妊娠18-20周可感到胎動, 以後逐漸增加, 孕28-32周時達到高峰, 孕38周後胎動數逐漸減少。 在一晝夜間胎動的次數、強弱均有一定變化, 下午2-3時胎動最少, 然後又逐漸增加, 晚上8-11時胎動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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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妊娠末期, 胎動已有“生物鐘”表現, 有自己的醒睡規律。 胎動可以反映胎兒在宮內情況, 過於劇烈的胎動提示有急性胎兒窒息, 往往因臍帶受壓所致;胎動減少則是胎盤功能差, 致胎兒發生宮內慢性缺氧的一種表現, 也是胎兒在子宮內缺氧時為維持其能平衡的一種反應。 胎動減少至胎動消失往往經歷數日致一周左右, 但亦有可能在短時間內消失。 胎動完全停止到胎兒死亡不超過1-2天。 在高危妊娠情況下, 胎動減少是胎兒處於危機中的一個信號。 如果胎動消失, 胎心往往還能維持12-24小時, 此時立即採取果斷措施, 如做剖腹產, 尚有搶救胎兒的可能。 紅梅的失誤, 就是因自覺胎動減少, 甚至胎動消失還未能及時就醫。

怎麼才可以知道胎動是否正常呢?孕婦每天在早中晚固定的時間各測一次胎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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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一小時, 將3次胎動數相加乘以4, 即得12小時的胎動數。 胎動的正常情況是30次/12小時為正常, 低於20次/12小時為異常, 如低於10次/12小時表示胎兒缺氧明顯。 因此孕婦若感到胎動過劇或過緩, 不管足月與否或有無產兆, 均應到醫院就診, 以免錯過搶救胎兒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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