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對胎寶的影響
1、受精卵著床前期:此期的受精卵與母體組織尚未直接接觸, 還在輸卵管腔或官腔的分泌液中, 故著床前期孕婦用藥對其影響不大, 藥物影響的必備條件是藥物必須進入分泌液中一定數量才能起作用。 但若藥物毒性極強, 會造成極早期流產。
2、受精卵著床後至12周左右:胚胎、胎兒各器官處於高度分化、迅速發育、不斷形成的階段, 此時用藥, 其毒性能干擾胚胎、胎兒組織細胞的正常分化, 任何部位的細胞受到藥物毒性的影響, 均可能造成某一部位的組織或器官發生畸形。 可見妊娠12周內是藥物致畸最敏感的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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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妊娠4個月以後:胎兒各器官已形成, 藥物導致胎兒畸形的可能性下降, 已不再能夠造成大範圍的畸形, 但對有些尚未分化完全的器官, 如生殖系統仍有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神經系統因在整個妊娠期間持續分化發育, 故藥物對神經系統的影響可以一直存在。
孕期7類藥物千萬碰不得
1、激素類藥物:最為常見的性激素乙烯雌酚可使女嬰男性化、男嬰女性化, 使性☆禁☆器官發育異常;孕酮、睾丸酮之類的激素可使女嬰男性化。 腎上腺皮質激素也可引起胎兒各種畸形。
2、分抗生素藥物:在孕期, 人們常用的四環素可致胎兒畸形、牙齒變黃, 還能引起先天性白內障、長骨發育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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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量使用維生素A也是不安全的:有許多人認為維生素是保健的藥物, 服用多少都是安全的, 其實不然。 維生素服用過量也會導致胎兒畸形, 該藥有一個安全範圍, 不可隨意大量使用, 一般情況下, 孕婦每天服用維生素A的容許量為3300國際單位, 維生素A酯為5000國際單位, 不可超劑量服用。
4、分鎮吐藥物:懷孕早期由於反應性嘔吐, 許多孕婦為了減輕痛苦, 常常服用一些鎮吐的藥物, 實際上部分鎮吐藥也有致畸的危險。 這類藥包括異丙嗪、氯丙嗪、三氟拉嗪、氯苯甲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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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癲癇類藥物:這類藥儘管不是常用藥物, 可一旦服用, 足可導致胎兒畸形。 常見的畸形為兔唇、齶裂、小頭、指端發育不全、先天性心臟病和智力低下。 這類藥包括苯妥英鈉、丙戊酸鈉、苯巴比妥等。
6、鎮痛藥物:這類藥物也是比較常用的, 如果濫用, 常常致使胎兒軟骨發育不全、腦積水、畸形足和先天性心臟病、智商和注意力較同齡人低, 使胎兒的神經系統和腎臟也受到影響。 這類藥物包括阿司匹林、安乃近、非那西丁、感冒通等, 以及含有此類成份的複方製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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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腫瘤藥物:這些藥物往往具有很大的生物毒性, 如孕婦使用, 本身也會遭受很大的傷害。 如氯甲喋呤、白消安、6-巰基嘌呤和環磷醯胺等, 可致胎兒顱骨骨化不全、齶裂、腦積水、指趾畸形。 有的孕婦由於罹患惡性腫瘤, 常常必須使用一些抗癌藥物, 在這種情況下, 最好不要懷孕, 以免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