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的曲調、節奏、旋律、響度不同, 對人體可產生不同程度的情感和理性共鳴, 下面是樂曲產生作用的大概分類。
(1)催眠。
如二胡曲《二泉映月》, 古箏曲《漁舟唱晚》, 德國浪漫派作曲家孟德爾松的《仲夏之夢》等。
這類作品具有輕盈靈巧的旋律, 美妙活潑的情緒, 同時還具有安詳柔和的情調。
(2)鎮靜。
如民族管弦樂曲《春江花月夜》, 琴曲《平沙落雁》等。
這類作品優美細緻。 音樂柔和平緩, 帶有詩情畫意。
(3)舒心。
如《江南好》、《春風得意》等。
(4)解除憂鬱。
如《喜洋洋》、《春天來了》, 奧地利作曲家約翰?施特勞斯的《春之聲圓舞曲》等。
這類作品使人聯想到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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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消除疲勞。
如《假日的海灘》、《錦上添花》、《矯健的步伐》, 奧地利作曲家海頓的樂曲《水上音樂》等。
這類作品清麗柔美, 抒情明朗。
(6)振奮精神。
如《娛樂升平》、《步步高》、《狂歡》、《金蛇狂舞》等。
這類作品曲調激昂, 旋律變動較快, 引人向上。
(7)促進食欲。
如《花好月圓》、《歡樂舞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