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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體重不可盲目上升 12公斤為宜

婦女懷孕後, 由於生理上的需要, 必須適當增加營養, 但也不能吃得過多, 使體重無限制地增加。 有事實證明, 體重過重的孕婦, 當媽媽時比一般產婦要付出更大的代價。

孕婦體重過重會增加許多危險的併發症, 如慢性高血壓、妊娠糖尿病、腎炎、血栓症、過期妊娠及胎兒過大和難產等, 甚至產下先天性異常兒;當然剖腹產的比率也會相對增高, 而手術及麻醉的困難度、麻醉後的併發症及手術後的傷口復原都是問題, 尤其是高血壓患者在生產前後所引起的心臟衰竭, 更威脅到生命。

那麼, 理想的懷孕體重是多少?據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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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懷孕體重在懷孕早期(懷孕3個月以內)增加2千克, 中期(懷孕3個月至6個月)和末期(懷孕7個月至9個月)各增加5千克, 前後共增加12千克左右為宜。 如果整個孕期增加20千克以上或體重超過80千克, 都是危險的信號。 肥胖的婦女最好減肥後再懷孕, 不宜於懷孕期間減重, 但仍應注意每日攝取的總熱量。 體重過輕的婦女, 懷孕期間應多增加些體重, 但應請教醫師、營養師做適當的增重計畫。 懷孕初期體重增加很多者, 應請教醫師、營養師, 以適當控制體重的增加。 懷孕期間體重增加很少者, 不宜於末期急速增加體重, 應請教醫師、營養師做適當的增重計畫。 (季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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