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文明、平等的環境中如果想獲得最大限度的自由, 就必須有規則來保證。 成人能夠遵守規則, 是孩子得到自由的基本保證。 在這個前提下, 每一個孩子都會知道他做事情的底線, 並且知道這個底線是由自己把握的, 而不是大人。 這樣, 孩子才能在不受成人強制和懲罰的生活中逐漸學會如何生活, 擺脫“不好的”、“常犯錯誤的”狀態, 走上自由的、快樂的、有規則的、成長的軌道。 這就是我宣導的愛和自由、規則和平等的教育精神。
0~6歲的孩子需要建立的6大基本規則:
1、粗野、粗俗的行為不能有。
2、別人的東西不可以拿,
Advertisiment
3、從哪裡拿的東西放回哪裡。
4、誰先拿到誰先使用, 後來者必須等待。
5、不可以打擾別人。
6、做錯事要道歉, 並且有權利要求他人道歉。
在實際執行中, 父母們遇到了一些困擾:如何實現這些規則?怎樣理解這些規則背後的意義?下面, 孫老師將作進一步闡釋。
困擾1:基本規則中有一條“粗野、粗俗的行為不能有”。 粗野、粗俗, 是指隨意打人、罵人嗎?孩子違背了這一條, 該如何處理?
所謂粗野和粗俗的行為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顯見的, 指行為和語言上的粗野;另一個是隱性的, 指對他人心理上的控制和壓制。
我們先來談顯見的:採用暴力的手段, 強制別人服從自己的意志;用語言對他人進行攻擊、脅迫, 以實現自己的願望。
Advertisiment
比如, 一個孩子想得到別人的某樣東西, 當這個目的達不到時就開始打人或罵人:“我把你媽媽抓到監獄裡, 讓員警槍斃了她。 ”
此時, 這條規則能説明孩子調整情緒:如何對待自己的期望;如何處理已經醞釀在胸腔裡的情緒;如何處理已經發生了的情緒。 我們需要做的是給孩子寬鬆的自由空間用以自我調整, 同時給予他們判斷是非的概念和再次選擇的機會。 唯一的要求是不可以傷害到別人。
具體而言, 孩子出現了這樣的行為, 首先要幫助他明辨是非, 明確地告訴他:“這是粗野的行為。 ”然後請孩子重新選擇:“請換一種正確的方式解決。 ”在一個平等的環境中, 孩子很快就能尋找到其他的解決辦法。
Advertisiment
同樣的處理模式也適用於隱性的粗野和粗俗的行為。 當一個孩子對另一個孩子說:“你不給我吃, 我就不跟你玩兒了。 ”我們的孩子會這樣回應:“這是威脅。 如果你不願意跟我做朋友, 我可以選擇別人。 ”
在這個過程中, 孩子會不斷地調整對事物的看法和自己的心態。 這樣, 當他長大後, 他同樣會沿用這套模式對待周圍的人, 客觀地看待愛與恨、控制與平等、交友與樹敵、誠實與謊言、威脅與和諧、暴力與溝通、失去與得到, 而不會僅從自己的角度出發。
困擾2:孩子往往很難分辨什麼東西是自己的, 什麼東西是別人的。 “別人的東西不可以拿, 自己的東西由自己支配”, 這條規則對現在的他, 意義在哪裡?
Advertisiment
這條規則能夠幫孩子建立與他人的界限。
對1歲多的孩子來說, 他眼中的世界都是“我的世界”:媽媽是我的, 我看得到的所有東西都是我的。 所以, 剛開始的時候, 先要告訴孩子:“這是你的。 ”經過一段時間後, 孩子已能很好地區分你、我、他後, 再跟他說:“這是你的, 這是我的, 這是他的。 ”這個概念很清晰後, 再遇到類似情況, 一定要重複問孩子:“這是你的嗎?”
在幼稚園裡, 老師們總在重複地問這樣的問題:“這是你的嗎?別人的東西不能拿。 ”“如果你想分享, 你必須徵求這個東西的主人的同意。 ”這個過程使孩子學會了正確地看待被拒絕和被接納的過程。 這個既明確又簡單的心態過程, 為人生節約了成本。
困擾3:提到歸位, 儘管我一直提醒,
Advertisiment
從哪裡拿的東西放回哪裡, 這條規則讓孩子學會照顧環境, 最終形成的是對環境的尊重和自身的教養。 所以我們才會對一個剛入園的孩子說:“從哪裡拿的東西放回哪裡。 ”同時和他一起把東西歸位, 幫助他慢慢建立起這樣的習慣。 幾個月後, 無論這個孩子身處什麼環境, 他都能這樣做。 實際上, 對於生活在家庭和學校中的每一個人來說, 這條規則都是合適的和有益的。
困擾4:在家裡我儘量和孩子一起遵守“誰先拿到誰先使用, 後來者必須等待”的規則。 但是我發現, 有的時候很難做到。 前天早晨, 我等孩子先行洗漱, 可洗著洗著,他就玩起水來了,這一玩兒怎麼也停不下來。
我不得不結束“等待”,強行帶他離開。
這條規則限於公眾場合和集體生活。在5歲以前,孩子可能沒有辦法對媽媽實行這一規則。如果媽媽認為該自己洗漱了,就請把孩子抱開。
但是,在現實的生活中,資源往往有限,很多情況下它屬於所有人。當別人先拿到的時候,我們必須學會等待。這條規則能夠保證一個平等的交往模式,使人們擁有一個願意等待的好心態。
在我們的學校裡,不論老師還是孩子,都必須遵守這條規則。這樣就不會出現由老師來決定怎麼使用資源的事情。否則,孩子們就必須仰視老師,等待老師的決定,平等的心態也就隨之改變。
但如果兩個人一起拿到,老師就會介入:“你們自己決定怎麼辦,決定好了再來拿。”孩子們一定會很快找到一個最好的辦法。
可洗著洗著,他就玩起水來了,這一玩兒怎麼也停不下來。我不得不結束“等待”,強行帶他離開。
這條規則限於公眾場合和集體生活。在5歲以前,孩子可能沒有辦法對媽媽實行這一規則。如果媽媽認為該自己洗漱了,就請把孩子抱開。
但是,在現實的生活中,資源往往有限,很多情況下它屬於所有人。當別人先拿到的時候,我們必須學會等待。這條規則能夠保證一個平等的交往模式,使人們擁有一個願意等待的好心態。
在我們的學校裡,不論老師還是孩子,都必須遵守這條規則。這樣就不會出現由老師來決定怎麼使用資源的事情。否則,孩子們就必須仰視老師,等待老師的決定,平等的心態也就隨之改變。
但如果兩個人一起拿到,老師就會介入:“你們自己決定怎麼辦,決定好了再來拿。”孩子們一定會很快找到一個最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