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要送, 3歲以後, 社會化是孩子發展的迫切需求。
如果條件允許, 建議父母最好在3歲之後再送孩子上幼稚園。 3歲前是孩子建立安全感的關鍵期, 這期間媽媽的陪伴很重要, 最好能在家安然度過。 3歲後孩子的迫切需求是社會化, 而幼稚園是孩子社會化過程的最佳場所。 這是由孩子的身心發展特點所決定的。
過早進入幼稚園不利於孩子的發展, 因為年齡越小孩子越容易產生挫折感。 原因有三:一是幼稚園不同於家裡, 一位元老師需要照顧多位元孩子, 難免會有所疏忽;二是孩子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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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得不送3歲之前的孩子上幼稚園, 媽媽需要做好幾點:
一是在家多培養孩子的自理能力, 如引導孩子自己好好吃飯, 主動上廁所, 有需要及時告訴大人或請大人幫忙。
二是多跟孩子分享在幼稚園的好玩的事情, 引導孩子多說一些幼稚園的事, 多表揚孩子;媽媽對孩子的讚揚, 會激勵孩子更喜歡幼稚園。 平日裡, 父母要多抽出時間陪伴孩子, 多跟孩子進行身體接觸, 如親親、抱抱;盡可能滿足孩子對你的依戀, 那都是她的正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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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做好孩子與老師溝通的橋樑。 多與老師溝通, 及時將孩子的情況告訴老師, 並從老師那裡瞭解孩子在園的生活玩耍學習的情況。
2、每次送孩子去學校, 孩子都哭哭啼啼?分離焦慮是成長的必經過程。
剛上幼稚園的孩子通常會出現分離焦慮反應。 分離焦慮是指嬰幼兒與親人分離而引起的焦慮、不安或不愉快的反應, 這是孩子的本能反應——通過哭鬧等方式向大人表達恐懼和焦慮情緒。 這是孩子成長中不得不經歷的過程, 哭鬧也是暫時的, 大都會自動消失, 父母不要過度緊張, 最好能堅持送孩子上幼稚園。 害怕孩子哭鬧就不送並不是好主意, 孩子很可能會形成“哭鬧就可不去”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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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孩子出現分離焦慮的時間長短不一:有的一兩個星期, 有的需要一兩個月, 有的可能長達半年左右。 這跟孩子早期安全感的建立有很大關係——安全感建立得好, 孩子越容易順利度過這個階段。
值得一提的是, 孩子的焦慮反應還跟父母的情緒有關。 如果注意觀察, 孩子的身邊一定有一位同樣有著分離焦慮的媽媽, 因為情緒是流動和會傳染的。 媽媽若對孩子依依不捨, 會造成孩子恐懼上幼稚園, 對孩子的成長是十分不利的。
媽媽首先需要調整自己的情緒, 平日儘量避免將注意力全放在孩子身上;積極引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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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是你, 養成好的生活自理和學習習慣, 是孩子的主要任務。
孩子上幼稚園是有必要的, 尤其對於現在的獨生子女而言。 不像以前, 一個家庭中一般都有兄弟姐妹, 現在的孩子卻很少有。
幸好, 有幼稚園。 幼稚園旨在提供一個能讓孩子的需要、興趣、潛能得到充分發揮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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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將孩子困于家中, 等於剝奪了孩子與社會接觸的機會。 要知道, 人的重要屬性是社會性。 孩子可以通過幼稚園提供的教育條件和生活環境、師生關係、同伴關係等, 與他人進行人際互動,從而逐漸形成獨立的態度、行為方式,乃至個性等重要心理品質。這些都是家庭環境所給予不了的。相對來說,家人給予孩子的更多的是一種自上而下的力量,不管是愛也好,還是教育也好,都帶這居高臨下的姿態,長久以來,將限制孩子的發展。這也是孩子3歲後要走出家庭、進入社會的心理需要。
孩子的身心發展其實也對父母和家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知道,孩子是不斷成長的個體,這就要求我們的父母要多瞭解孩子的身心特點,學習一些育兒方面的知識,要採用科學民主的教養方式對待孩子,爸爸也要多參與到孩子的教育中來。
4、擔心孩子的新老師不夠好怎麼辦?父母是孩子與老師溝通的橋樑。
每個孩子不願上幼稚園的原因都可能不同,父母要做的是全面瞭解原因,才能對症下藥。父母不能將問題統統扔給孩子或老師,這其實是一種推卸責任的做法。我們的社會之所以強調幼稚園階段以家園共育為主,就是考慮到孩子的身心發展還不完善,需要老師和家長組成親密的合作夥伴,共同承擔著教育孩子的重任。因此,家長和老師最好能保持及時、有效的溝通,確保瞭解孩子在家或在園的情況和需要,及時發現教育過程中的問題等。只有家長和老師共同配合、協調一致,孩子才能度過快樂而有意義的童年。
要知道,孩子跟大人一樣,對待不熟悉的環境、人,或者是害怕的事物,不自覺地會採取逃避的方式應對,只是孩子的反應更直接,父母需要理解。孩子的心思比較敏感、脆弱,要讓孩子像大人一樣情感上不喜歡理智上卻要去做一件事比較難,他們需要父母的支援和説明。單純地順著孩子或讓她獨自面對都是不可取的。
所謂對症下藥,主要就是和孩子談話,讓孩子將內心的感受和問題將出來,4歲的孩子是可以做到的。父母首先不要焦慮,你的焦慮會給孩子不好的暗示。有時,父母只需給予孩子耐心的陪伴和共情,孩子的痛苦就會因此得到消減。
若是問題與老師有關,父母需要主動與老師溝通,共同尋求解決的方法,要相信大多數老師本身對孩子是沒有惡意並希望孩子開心入園的,不妨多給老師提供一些孩子的資訊,如喜好、性格特點等,家長要做老師和孩子之間溝通的橋樑。需要提醒的是,父母若是答應了孩子某件事,最好能儘量做到,要言而有信,要不然就不要答應。
5、孩子跟其他同學打架了怎麼辦?放輕鬆,同伴交往是孩子的成長需要。
經常有很多父母的資訊問:“孩子受到了欺負怎麼辦”之類的問題,而這位欺負別人的孩子的媽媽同樣也有困擾。不管從什麼角度,都說明了一個問題,孩子在交往過程中,難免會產生摩擦,家長需要給予孩子積極的引導。生活中,遇到這種情況,很多家長會這樣教育孩子:“你傻呀,他打你,你不會打他呀!”或者是限制孩子,不讓孩子跟對方一起玩。家長護子心切的心態可以理解,但教給孩子的方式卻不恰當,這樣只會起到消極的教育效果,導致孩子對人際關係產生恐懼,嚴重者甚至會影響孩子自我意識的發展,讓孩子時刻覺得自己弱小。
很多時候,雙方家長做得都沒有孩子棒。孩子已經輕鬆解決了打架的問題,兩人又和好如初了。而父母介入反而可能將小事擴大化,打擊孩子交往的積極性。對於學前期的孩子來說,所有的人際摩擦都是他們對人際交往的預演,父母不妨輕鬆看待孩子之間的問題,也儘量不給孩子的打鬧行為定性。因為此時孩子的認知發展與道德發展還沒有完全成熟,打鬧並不存在原則上的敵意,你會發現他們往往是吵了沒兩分鐘又和好了。父母不妨將處理問題的主動權交給孩子,孩子大都是在吵鬧中逐漸學會交往的。
這並不是說父母不作為。父母首先應該尊重孩子的人際交往的需要,不能限制孩子交友的權利。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是生活在關係中的,我們的各種問題是關係導致的,孩子在人際關係的敏感期學會處理人際關係,將為孩子成人後奠定重要基礎。
其次,人際交往技能不是與生俱來的,需要不斷的培養和鍛煉,父母和老師要多給孩子創造環境,引導孩子善於與人交往:如主動與人打招呼、照顧他人需求、遵守規則等。平日裡不妨多授給孩子人際交往的方法,在親子遊戲中多模擬各種人際交往情景等。孩子在潛移默化中習得了正確的交往技巧,面對問題時才能巧妙解決。
除給孩子提供有效建議外,父母最重要的是給予孩子積極的精神支援,讓孩子有信心自己處理難題。要知道,物質的力量是有限的,精神的力量是無限的。只有有了堅實精神支持的孩子,才能成長為內心堅強、有力量的孩子。
孩子的身心發展其實也對父母和家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知道,孩子是不斷成長的個體,這就要求我們的父母要多瞭解孩子的身心特點,學習一些育兒方面的知識,要採用科學民主的教養方式對待孩子,爸爸也要多參與到孩子的教育中來。
4、擔心孩子的新老師不夠好怎麼辦?父母是孩子與老師溝通的橋樑。
每個孩子不願上幼稚園的原因都可能不同,父母要做的是全面瞭解原因,才能對症下藥。父母不能將問題統統扔給孩子或老師,這其實是一種推卸責任的做法。我們的社會之所以強調幼稚園階段以家園共育為主,就是考慮到孩子的身心發展還不完善,需要老師和家長組成親密的合作夥伴,共同承擔著教育孩子的重任。因此,家長和老師最好能保持及時、有效的溝通,確保瞭解孩子在家或在園的情況和需要,及時發現教育過程中的問題等。只有家長和老師共同配合、協調一致,孩子才能度過快樂而有意義的童年。
要知道,孩子跟大人一樣,對待不熟悉的環境、人,或者是害怕的事物,不自覺地會採取逃避的方式應對,只是孩子的反應更直接,父母需要理解。孩子的心思比較敏感、脆弱,要讓孩子像大人一樣情感上不喜歡理智上卻要去做一件事比較難,他們需要父母的支援和説明。單純地順著孩子或讓她獨自面對都是不可取的。
所謂對症下藥,主要就是和孩子談話,讓孩子將內心的感受和問題將出來,4歲的孩子是可以做到的。父母首先不要焦慮,你的焦慮會給孩子不好的暗示。有時,父母只需給予孩子耐心的陪伴和共情,孩子的痛苦就會因此得到消減。
若是問題與老師有關,父母需要主動與老師溝通,共同尋求解決的方法,要相信大多數老師本身對孩子是沒有惡意並希望孩子開心入園的,不妨多給老師提供一些孩子的資訊,如喜好、性格特點等,家長要做老師和孩子之間溝通的橋樑。需要提醒的是,父母若是答應了孩子某件事,最好能儘量做到,要言而有信,要不然就不要答應。
5、孩子跟其他同學打架了怎麼辦?放輕鬆,同伴交往是孩子的成長需要。
經常有很多父母的資訊問:“孩子受到了欺負怎麼辦”之類的問題,而這位欺負別人的孩子的媽媽同樣也有困擾。不管從什麼角度,都說明了一個問題,孩子在交往過程中,難免會產生摩擦,家長需要給予孩子積極的引導。生活中,遇到這種情況,很多家長會這樣教育孩子:“你傻呀,他打你,你不會打他呀!”或者是限制孩子,不讓孩子跟對方一起玩。家長護子心切的心態可以理解,但教給孩子的方式卻不恰當,這樣只會起到消極的教育效果,導致孩子對人際關係產生恐懼,嚴重者甚至會影響孩子自我意識的發展,讓孩子時刻覺得自己弱小。
很多時候,雙方家長做得都沒有孩子棒。孩子已經輕鬆解決了打架的問題,兩人又和好如初了。而父母介入反而可能將小事擴大化,打擊孩子交往的積極性。對於學前期的孩子來說,所有的人際摩擦都是他們對人際交往的預演,父母不妨輕鬆看待孩子之間的問題,也儘量不給孩子的打鬧行為定性。因為此時孩子的認知發展與道德發展還沒有完全成熟,打鬧並不存在原則上的敵意,你會發現他們往往是吵了沒兩分鐘又和好了。父母不妨將處理問題的主動權交給孩子,孩子大都是在吵鬧中逐漸學會交往的。
這並不是說父母不作為。父母首先應該尊重孩子的人際交往的需要,不能限制孩子交友的權利。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是生活在關係中的,我們的各種問題是關係導致的,孩子在人際關係的敏感期學會處理人際關係,將為孩子成人後奠定重要基礎。
其次,人際交往技能不是與生俱來的,需要不斷的培養和鍛煉,父母和老師要多給孩子創造環境,引導孩子善於與人交往:如主動與人打招呼、照顧他人需求、遵守規則等。平日裡不妨多授給孩子人際交往的方法,在親子遊戲中多模擬各種人際交往情景等。孩子在潛移默化中習得了正確的交往技巧,面對問題時才能巧妙解決。
除給孩子提供有效建議外,父母最重要的是給予孩子積極的精神支援,讓孩子有信心自己處理難題。要知道,物質的力量是有限的,精神的力量是無限的。只有有了堅實精神支持的孩子,才能成長為內心堅強、有力量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