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宜過早嘗試的事情

不少家長認為不能讓孩子在起點落後於其他人, 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飛的更高”, 其實並不是所有事情都要儘早的, 有些事情不宜過早, 過早對孩子也沒有益處, 哪些事情孩子不宜過早的嘗試呢?

過早的學走路

不滿周歲的嬰兒, 學爬比學走更合適。 原來, 嬰兒剛出生時都是近視眼, 這種情形將持續到孩子一周歲以後。 爬行是寶寶視覺系統健康發育所必不可少的關鍵階段。 故專家建議:未滿1周歲的嬰兒, 宜學爬, 不宜學走, 否則較易產生兒童視力發育障礙。
其次, 太小的寶寶平衡能力和肌肉力量都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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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步時跌跤甚至受傷的可能性會增加, 由此引發的強烈“挫折感”往往讓不足周歲的寶寶難以承受, 情緒上很可能出現不安、緊張, 這對寶寶的心理健康十分不利。 此外, 不滿周歲的寶寶骨骼也還較“軟”, 過早學步會增加“羅圈腿”的發生率。

過早的學拿筷子

儘管手指動作的訓練可以促進大腦發育, 但也要以大腦發育到一定水準為前提。 太早學用筷子其實無助于孩子的智力開發。 孩子在2周歲之前, 學用勺子吃飯更為適宜, 等孩子3-4歲時再練習使用筷子也不遲。 使用筷子須通過手部、腕部、肘部、臂部甚至肩部的多個關節的精確協調配合。 過早要求孩子用筷子, 一旦他們失敗, 還可能招來父母的責怪, 這會讓孩子進餐積極性受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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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欲受影響。

過早接受專業訓練

很多家長都“望子成龍”, 有些人喜歡早早地將幼童送去接受專業的運動訓練。 這種做法無異於“揠苗助長”, 可能還會對孩子身心兩方面造成嚴重傷害, 比如造成肌肉或韌帶拉傷、骨骼受傷、食欲缺乏、情緒異常、女孩初潮提前、心態自負或自卑, 等等。 實際上學齡前兒童一般都看不出有何種體育才能或興趣。 不妨等孩子長大到12-13歲時, 在其自願基礎上, 再鼓勵其選擇感興趣的項目進行訓練。

望子成龍, 望女成鳳, 的確是最美好的願望, 但是千萬不能揠苗助長, 正確的教育和引導孩子, 不需要培養出什麼神童, 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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