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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亂扔玩具,關鍵在家長

不能放縱孩子的攻擊性行為
攻擊性行為是一種目的在於使他人受到傷害或引起痛楚的行為, 它在不同的年齡階段有不同的表現形式。 幼稚園時主要表現為吵架、打架等身體上的攻擊, 稍大一些的孩子更多的是採用語言攻擊, 謾駡、詆毀, 故意給對方造成心理傷害等。
攻擊性行為形成的關鍵期是嬰幼兒階段。 這期間, 父母千方百計地滿足孩子的各種需要, 不經意間的嬌寵和放縱導致了孩子的為所欲為, 孩子稍不如意就會採用攻擊手段來發洩不滿情緒。
心理學家認為, 攻擊是宣洩緊張、不滿情緒的消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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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兒童的發展極其有害, 必須進行矯正。 父母可以採用“轉移注意”法, 對像巍巍這樣有攻擊性行為的獨生子女給予較多的關注, 在日常生活中多用一些有趣的事情來轉移孩子的注意力, 這樣可以培養起孩子多方面的興趣, 陶冶性情, 從而達到根治攻擊行為的目的。 具體的方法有:消耗能量, 在孩子情緒緊張或怒氣衝衝時, 帶他去跑步、打球或進行棋類活動;培養文化興趣, 繪畫、音樂是陶冶性情的最佳途徑, 多引導孩子從事這類活動, 有助於孩子恢復心理平衡, 逐漸轉移攻擊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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