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們交往的規律
嬰幼兒的遊戲一般是平行的遊戲:幾個嬰幼兒在一個沙坑裡玩沙子,
他們一個接一個輪流地鏟沙子,
而不是一起鏟。
2歲-3歲的孩子也開始互相學習:“他把泥巴扔到牆上,
真好玩,
我也要扔。
”他和夥伴分享快樂。
學前兒童在一起玩時,
也有機會檢驗他們在家裡學到的東西。
和朋友意見不一致,
迫使孩子們學習自我控制。
從4歲開始,
兒童發展出了解決問題的能力,
儘管這時孩子需要指導才知道如何妥協。
5歲的孩子如果和朋友有了衝突,
就不想去幼稚園,
感到孤獨。
到了6歲,
孩子們開始選擇性地交朋友。
Advertisiment
6歲左右, 兒童開始尋求同齡人的接納和批准。 體育或其它競爭與合作的活動是一個途徑, 課業成績是另一個途徑。
8歲時, 一個層級社會結構已具雛形:頂層是最受歡迎的一些孩子, 處於中層的孩子有幾個好朋友, 底層是被拒絕的孩子, 他們總是製造麻煩。 支配著小學兒童友誼關係的“大欺小、強淩弱”法則, 對孩子們來說是嚴酷的, 但這些法則, 對兒童社會性心理的進一步發展也是有好處的。 孩子們需要增加他們在別的孩子眼中的得分, 一個孩子處於社會層級中的位置可能是暫時的。 有些兒童滿足于有一個親密的朋友, 而另一些則有很多好朋友, 或是很多熟人, 還有些孩子是孤獨的, 而他們自己喜歡這樣。
Advertisiment
相關閱讀>>>父母, 當好寶寶的交友教練/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