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天社區的劉阿姨有些“怪癖”, 逢見3歲左右的孩子就會問家長“孩子上幼稚園了嗎?”“在幼稚園還適應嗎?”, 我被問到的時候也正懵(當時正牽著兒子散步回來)。
劉阿姨告訴我, 家裡的孫子滿三歲了, 想送他去幼稚園, 所以問問大家情況。 可3歲已經不是孩子能不能上幼稚園的標準了呀!對這一點, 劉阿姨顯然還不知道。 以前, 我也以為3歲就是孩子上幼稚園的依據, 還好被幼稚園上班的朋友科普了一番。 她說, 如果孩子做不到4件事, 在幼稚園的進步會很小, 也會讓老師為難的。
1、自己吃飯
幼稚園意味著集體生活,
Advertisiment
2、午休習慣
很多家長抱怨自己的孩子中午就是不睡覺, 來精神得很。 如果你打算把孩子送幼稚園了, 就請培養他的午休習慣。 因為在幼稚園, 孩子不午休, 就會成為“極個別”的典型, 也容易造成下午瞌睡、不精神, 而且中午那點時間, 孩子醒著還會覺得“無聊”、“無趣”。
3、語言表達
雖是集體生活, 但孩子難免會有自己的特殊要求。 所以, 上幼稚園的孩子要有一定的表達能力, 例如“我要添飯”、“我想上廁所”、“我受傷了”等等, 只有說出來,
Advertisiment
4、上完廁所提褲子
沒錯, 老師肯定會幫忙, 但孩子能自己學會最好, 一來培養孩子的自主能力, 二來孩子在孩子群中會有“優越感”, 因為自己的事情自己會做, 還會受老師的表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