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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做了錯事要讓他自我反省

在心理學上, 最有效的說服方式是“感化—訊息—感化”, 即在把訊息直接傳達給對方之前以及之後, 應施以“感化”的工作。 教導孩子時, 亦應運用此方式, 以達到最佳效果。
孩子做錯事時, 如果不問情由便破口大駡, 或直接指出失敗的原因, 小孩會在反感的情緒之下, 抗議你所說的一切, 這樣當然不能說服他。
其實, 最有效的方法是:首先對他說:“幹得不錯, 想你已很努力去做了!”表示支持的安慰說話, 就是所謂前段的“感化”, 然後委婉指出其缺點或失敗原因, 最後再鼓勵他:“如果能再注意我所指出的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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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一定可以做得更好!”引導孩子自我反省失敗的原因, 避免再犯同樣的錯誤。 這種積極有建設性的檢討態度, 才能使孩子不斷地進步。
有些父母在教導孩子時, 採取嚴厲的態度, 常施以責駡與體罰。 有時孩子正想說出犯錯的理由, 卻被父母的責罰打斷, 而得不到申辯的機會, 長此下去, 孩子智力的成長就會受到限制。
如果在責罰之後, 不立刻處罰他, 要他自我檢討, 並說出犯錯的理由, 也許小孩經過仔細思考後, 明白了自己的錯處, 由於經過反省, 印象深刻, 以後就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了。 不給孩子說話機會的懲罰方式, 其實只是將父母單方面所下的結論, 強要孩子接受, 不容其反駁。 這只是父母情緒上的發洩, 孩子處於明顯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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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消極抗議, 如哭泣、逃避問題, 根本沒有溝通的效果, 亦令他無法瞭解真正的問題所在。 小孩在缺乏溝通與思考機會的情況下長大, 很容易成為思考力、應對力薄弱的人。
有些時候, 當孩子做錯事時, 採取冷淡的態度, 反而可達到使他自我反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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