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孩子做錯了事, 自己不知是錯的。 如三四歲的孩子, 常有把衣服紐扣扣錯位, 將襪底穿到腳面上, 把兩隻鞋子穿反等現象;再大一點的孩子, 特別是男孩子, 頑皮、好打鬧, 有時會把衣服弄破, 或是為了探個究竟, 把新買的玩具拆得亂七八糟……這都是孩子生理和心理特點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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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孩子做錯了事拒絕認錯。 有的孩子個性強, 倔強、執拗、任性、自以為是, 做錯了事不願承認, 怕認錯後丟面子。 有的孩子則從來沒有認錯的習慣, 這與家長的教育有關係, 如孩子摔倒了, 家長不教育孩子走路要當心, 反而怨地不好;小孩子之間發生糾紛, 家長往往是袒護自己的孩子, 說別人的不是;家庭成員之間教育方法的不一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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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孩子做錯事, 怕受懲罰, 不敢認錯。 有的家長教育方法簡單、粗暴, 不是呵斥就是打罵, 常使孩子驚恐萬狀, 無所適從。 當孩子做了錯事後為了逃避父母的懲罰, 只好用說謊來掩飾自己的過錯。 要幫助孩子克服和糾正這種不良行為, 家長必須改變不良的教育方法, 堅持正面教育。
家長制的作風要不得, 民主型的家庭教育最有利於孩子良好品質的形成。 孩子雖小, 但也有他獨立願望, 有自尊心, 孩子做了錯事, 家長採取打罵孩子的做法是一種失敗的教育方法。 家長要持冷靜的態度, 分析孩子做錯事的原因, 本著重動機、輕後果的原則, 原諒孩子因生理、心理因素及缺乏經驗造成的過失。 孩子畢竟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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