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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六歲之前 需要培養的七個好習慣

【1、不可拿別人的東西】

6歲前的寶寶沒有“你的”、“我的”區別, 他們見到喜歡的就會拿, 父母這階段的提醒尤為重要, 如果演變為“偷拿”, 會對孩子的成長造成負面的影響。

【例子】

2歲半的嘟嘟見到毛毛有芭比玩具, 一把搶過毛毛的玩具歸為己有, 導致毛毛大哭, 嘟嘟媽告訴嘟嘟:“芭比是毛毛的, 不是你的, 你現在要把芭比歸還給毛毛, 如果想玩要先徵求毛毛的意見, 看毛毛是否願意借給你玩, 強搶是不對的。 ”經過多次的提醒和改正, 寶寶逐漸有了“我的”、“你的”概念。

【2、東西用完要歸還】

這是讓寶寶養成隨時整理的良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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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孩子亂扔玩具不收拾, 這非常不好。 習慣將東西歸位, 不僅提高了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 還通過物品的擺設也能提高創造力。 孩子從小養成歸位的習慣, 生活也會更加整潔。

【例子】

2歲的囡囡喜歡丟東西, 無論是玩具還是衣物, 都喜歡撒的滿地。 囡囡媽每次都有意識地讓跟囡囡一起收拾, 掃把、抹布、凳子等東西也讓讓囡囡用完後放回原地, 歸位成為囡囡最習以為常的事情。

【3、懂得先到先得】

常見到公共場所少數人插隊的行為, 往往引起公憤和旁人的譴責, 這種損害別人利益的不道德行為會給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從小要讓孩子知道, 公共物品、公共設施都要遵循“先到先得, 後來者等待”的原則。

【例子】

3歲的蕾蕾看見麥當勞的公共滑梯有不少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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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二話不說沖到裡面, 很多小朋友都在排隊, 一個接一個地往下溜, 結果她沖上前, 將前面的一個小哥哥撥到一旁, 自己一屁股坐下就往下滑, 小哥哥非常生氣, 跟在蕾蕾後面用手拍打蕾蕾, 但蕾蕾卻完全意識不到小哥哥為何打她。 這就是教育的缺失。

【4、不能打攪到別人】

圖書館裡大聲喧嘩追逐、課堂上逗弄前面的同學, 泳池裡將水灑向陌生人群, 這類行為就是孩子規則未建立的表現。 有這類無禮行為的孩子更容易招引矛盾、容易跟人發生摩擦, 也往往更容易討人嫌。

【例子】

兩個小女孩在沙發上看連環畫, 5歲的冬冬湊到兩人旁邊大叫一聲, 嚇得兩個小女孩大哭, 調皮的冬冬卻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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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兩個小女孩給冬冬貼上了“小惡魔”的標籤, 也經常故意不跟冬冬玩。

【5、不要有粗俗的行為】

粗野粗俗的行為等同於頑劣, 無論是大人還是老師都不喜歡這樣的孩子, 長大後也往往容易成為被孤立的對象。

【例子】

濛濛想玩娜娜的玩具, 但娜娜不給, 濛濛生氣了, 一手拍在娜娜臉上, 還尖聲大叫說:“你不給我, 我讓我爸爸拿槍打死你!”連旁邊的老師都大吃一驚, 後來凡是跟小同學鬧矛盾, 濛濛都用“爸爸拿槍”威脅別人, 儼然一個小惡霸, 也沒多少小朋友願意跟濛濛玩。

【6、做錯事要道歉】

做錯事道歉, 不僅能反映一個人的教養, 給自己獲得原諒的機會, 也是人機交往的一個手段, 還是反映孩子敢於承擔自己犯下錯誤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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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會進一步規範著孩子的行為。

【例子】

豆豆喜歡往窗外丟垃圾, 經常被媽媽批評。 某天李大爺剛好站在陽臺, 一根香蕉皮不偏不倚地剛好落在了李大爺的頭上。 在媽媽的陪同下, 豆豆到李大爺家道歉, 得到李大爺的原諒後, 豆豆更加懺愧于自己的行為, 往窗外丟垃圾的毛病也消失了。

【7、不能傷害自己】

孩子由於年幼無知, 很容易無意間做出傷害自己的行為, 比如可能會因為好奇將手伸進火爐裡、觸碰熱水、手指伸進電排插的孔洞裡、拿刀劃傷自己、遇見車輛不懂躲避等。 大人需要告訴孩子哪些傷害自己的行為不能有, 讓孩子懂得保護好自己。

【例子】

3歲的龍龍很愛騎小輪車, 社區裡車來車往的, 非常危險。 龍龍爸用粉筆畫了一個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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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龍龍這才是騎車的範圍, 不能越過這個區域。 龍龍每次騎到邊沿就掉頭回來, 因為他知道超出活動範圍有危險。

最後, 值得注意的是, 使用規矩一開始可能要配合一些小懲罰。 但這類對孩子的懲罰一定要及時, 因為孩子的長期記憶比較差, 超過時間再懲罰孩子不僅不知道原因, 相反卻變成了對孩子的傷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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