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期間大部分孩子都會有一些叛逆, 綜合來說會有一些共同的特點:
1、有非常強的自主意識, 父母要求的事偏不做, 越是禁止做的事情越要做;2、倔強固執, 情緒反應激烈, 堅持要特定的某一件東西, 即使是外表相同的也不要, 愛發脾氣、愛大哭大鬧;3、破壞性強, 摔東西、拆玩具、亂寫亂畫、撕書、故意把玩具丟的滿地都是;4、和其他孩子起衝突, 易動手。 和別的小朋友玩耍時, 爭搶同一件東西, 爭搶先後順序, 不願意和別人分享, 但又愛搶別人東西, 嚴重時甚至打人。
“叛逆期”是孩子在成長、學習的表現, 絕對不能消極被動的等待時間自然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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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當發現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的確發生問題時, 千萬不能聽之任之。
家長怎麼做?1、充分理解孩子的感受, 不要和孩子站在對立面, 而要設身處地站在孩子立場, 用心去體會他的感受。
2、理解不等於不立規矩, 不過在給孩子立規矩的時候, 對於那些他始終很抗拒的規定, 不能“強制執行”, 而是找出孩子產生抗拒心理的原因, 再想辦法解決。
3、給情緒找個宣洩口。 教育專家認為, 很多時候, 孩子有意做出一些大人不允許的事情, 是為了宣洩不良情緒或不安感, 所以孩子發脾氣時, 不要懲罰他。
4、表揚能間接地讓孩子明白是非, 多留心孩子的一些良好表現, 及時地提出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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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給孩子自主權。 既然孩子處於逆反期, 有些事就不能再做硬性規定, 而是有條件地讓孩子享受到民主權利。
6、不處處約束。 孩子就是孩子, 不能用你的標準來處處約束他, 對他的行為最好“有所管有所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