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是否能夠玩“電子遊戲”或者“網路遊戲”, 現在存在兩個觀點。 很有意思的是讓我想到當年在慕尼克讀書時, 著名的社會學教授告訴我的一段話:啤酒是個好東西, 但喝多了就成啤酒肚了。
我也想說, 網路和遊戲都是好東西, 我們不能走極端的認為他好, 也不能完全看不到弊端, 所以我對待這兩種觀點的看法是:
觀點一:孩子最好不要玩電子遊戲, 有害無益
任何遊戲都可以玩, 但需要有規則, 從單純的遊戲中創造出更多的教育價值, 讓孩子受益, 讓家庭受益。
電子遊戲是遊戲的一種, 不過是這種遊戲採用了更加生動的展現方式和更便捷的特點讓孩子們更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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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電子遊戲需要進行選擇。 父母可以對電子遊戲進行選擇, 這樣可以確保遊戲內容的健康性並且也能找到一些能夠提供學習機會的電子遊戲。
第二, 陪孩子一起玩。 父母可以加入遊戲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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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任何一種遊戲都需要規則, 不僅僅是電子遊戲。 孩子們通常一天電子遊戲的時間不能超過45分鐘, 並且中間還需要有間斷。 所以, 這些規則都是在孩子開始遊戲之前或者是購買相關設備之前需要確定的, 如果是和歷史內容相關的遊戲, 還可以借此機會購買一些相關圖書, 激發孩子的閱讀興趣。
溫馨貼士:
孩子們喜歡電子遊戲的普遍性向我們傳遞了兩個資訊, 一個是他們的生活需要增加豐富多彩的內容而不是單一的重複, 另外是我們現在孩子社交缺失讓孩子們只能在“電子設備”中找到一種社交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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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們喜歡電子遊戲的原因是因為他們個體的需要, 我們應該創造出更多的機會滿足孩子們成長的心理需要, 而不是簡單的讓電子遊戲成為我們失誤的“替罪羊”。
觀點二:孩子上網, 弊大於利, 堅決反對
現在的孩子, 是不可能讓他們脫離網路環境成長的。 小學生的學校家庭作業就有需要上網查找資料了, 更多的資訊來源也是來自於網路, 以後更多的作業提交, 學校的申請也會利用網路手段完成。 網路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 既然成年人都無法回避這樣的改變, 又怎麼能夠簡單的反對孩子們上網呢?
既然目前上網出現了“弊大於利”的情況, 所以我們需要找到讓上網變成“利大於弊”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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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上網的目的需要明確。 網路是提供快速資訊的最佳來源, 可以節省時間和擴大資訊資料。 孩子們上網的原因絕大多數也在於查找網路資料和提交作業。 所以, 父母可以和孩子共同確定上網的目的, 這樣也能掌握孩子上網所需要的時間。
其次, 需要讓孩子們學會的是如何正確的判斷資訊。 流覽網頁的時候, 我們對於一些不利資訊的網頁出現是防不勝防, 除了安裝一些“網路清潔”工具之外, 我們還需要讓孩子們學會判斷資訊的方法。 正如美國教育部公佈的二十一世紀優秀人才的標準中明確提出, “優秀人才的條件之一是能夠聰明的判斷資訊”。
結語:
孩子是在一個真實的社會中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