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老師的建議
幼稚園階段的孩子大多以自我為中必, 所以產生矛盾十分正常, 父母要以平常心看待這件事, 因為有的時候孩子之間的打鬧並非你想像後那麼嚴重, 很多時候孩子動手只是他交往的一種需要。 當然, 也不排除有些孩子喜歡惡意地打人。
這個時候, 作為父母可以告訴孩子應該這樣處理:一, 警告打人的小朋友;二, 請求老師的介入;三, 在這個小朋友改正之前, 可以與他保持距離。 忍讓是一種美德, 但有些時候卻要教會孩子自我保護。
來自過來人的意見
1、袁丁剛上幼稚園的時候挨了兩次打不過都不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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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該自己闖的時候, 就得去摸爬滾打。 我們做父母的關鍵是告訴他保護好自己, 特別要注意腦袋和眼睛, 就可以了。
2、我兒子入園的時候是班裡最小的, 所以經常會說, 今天為了搶積木板誰誰誰打了一下。 一開始我沒注意, 後來次數多了我就跟他說:“明天你讓我看看誰打你了。 ”
第二天他給我指了那個打他的小男孩。 男孩有一些怕我, 我就蹲下去先笑著跟他說:“你是哥哥, 應該帶著弟弟玩。 再打人的話, 阿姨就要生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