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燒是人體的自我保護機制之一, 使用退燒藥只是緩解發燒這一症狀, 不能治療引起發燒的感染本身, 是“治標不治本”。 有些家長心急, 給孩子用藥後發現體溫沒有明顯降低, 就隨意換退燒藥, 這是不正確的。
38.5°C以下通常不必用藥。 一般腋下溫度超過37.2°C定義為發燒。 對於絕大多數3個月以上的寶寶以及成人而言, 輕度發燒本身並不危險。 腋下溫度38.5°C以下的患者, 如果精神狀態尚好, 學習、工作未受影響, 沒必要用藥。 此時, 可用物理降溫方法, 包括洗溫水澡或用溫水浸過濕熱的毛巾擦拭身體。
普通發熱建議只用1種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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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天只需要服2~3次退燒藥就能緩解時, 最好只用1種藥。 因為每增加一種藥品, 就會使吃錯藥的風險增加一倍。 同時, 一旦出現藥品不良反應, 很難鑒別是哪種藥物導致的, 會增大治療的難度。 退燒藥起效的時間因人而異, 一般0.5~2小時內見效。 家長如果發現孩子服布洛芬後開始出汗, 服對乙醯氨基酚後哭鬧減輕(可能是頭痛等症狀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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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燒不退交替使用退燒藥時, 注意間隔時間。 如果正確用藥仍然持續高燒不退時, 可以考慮兩種退燒藥交替使用。 例如對乙醯氨基酚用了2小時後燒沒退下來, 但其最小用藥間隔是4小時, 這時, 不能再用對乙醯氨基酚, 只能將另一種退燒藥布洛芬與其交替用。 服兩種藥的最小間隔時間是2小時。 因為通常一種退燒藥吃進去後, 大約需要2小時才能達到有效治療效果, 如果2小時後體溫仍然維持在38.5°C以上, 可以理解為某一種藥不能有效退燒, 這時才需要和另一種藥交替使用。 兩種退燒藥交替使用時, 每天分別最多用4次。
吃藥退燒時要多喝水, 這樣能加快排泄, 有利於帶走體內熱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