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 兒童心理學家認為, 幼兒拿別人東西是一個正常的現象, 父母不必太小題大做, 也不要把它定義為“偷”。 孩子之所以拿別人的東西, 或許有很多原因, 因此, 父母要瞭解原因, 然後再慢慢塑造孩子的行為。
原因1:孩子分不清該與不該
對於學齡前的孩子來講, 哪些東西是幼稚園的、你的、我的, 不能拿的, 這些很難分清。 孩子不懂在幼稚園裡可以隨便的玩玩具但是卻不能帶走自己喜歡的一塊積木;可以拿走書店裡的宣傳冊但是卻不能拿走書。 孩子才四五歲, 沒有走出自我中心的圈子, 還不懂得考慮別人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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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策:父母可以用形象的比較方法來教孩子分清該與不該, 比如讓孩紙想一想, 如果自己心愛的玩具被其他人拿走了, 自己也會很傷心的, 讓孩子明白不能不經過別人同意拿走別人東西, 把東西還回去才是正確的做法。
原因2:孩子需要物質的滿足
孩子都有強烈的佔有欲望, 尤其是在幼兒時期, 他們對沒見過、沒吃過、沒玩過的東西都很好奇, 然後就想得到。 孩子沒有足夠的力量來抗拒物質滿足的欲望, 也不知道自己這樣做事不對的, 就會把被發現和不安的憂慮都拋到腦後了, 然後還會自己想像是小朋友送的或是自己的玩具放在那裡和小朋友交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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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策:父母應該瞭解孩子的思想、煩惱和願望, 然後以交換的方式滿足孩子的心願, 比如讓孩子幫忙擦桌子就去買喜歡的玩具。 當孩子不隨便拿別人東西時, 家長要及時給予肯定和讚賞。
原因3:孩子需要愛和關注
有的孩子感興趣的或許不是一件東西, 而是通過拿東西的行為得到父母的愛和關注。 特別是職場父母忙於工作, 可能忽略了孩子的需求, 很少陪伴孩子, 造成孩子成長過程中的情感缺失, 然後孩子認為通過拿別人東西的行為可以得到爸爸媽媽的關注。
對策:父母不要過分關注孩子拿別人東西的行為, 也不要想盡方法要制止孩子的行為, 因為多陪伴孩子, 多傾聽孩子的想法, 理解和支持孩子, 讓孩子的感情得到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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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4:孩子也要宣示“所有權”
當孩子看到父母把自己的衣服或玩具送給小弟弟或小妹妹時, 反應非常強烈, 不管三七二十一, 就要把衣服和玩具搶過來, 甚至寧願摔壞玩具也願意分給別人, 讓父母覺得孩子很不懂事。 其實, 孩子正處於自我中心的反抗期, 對屬於自己的東西都要貼上一個“物權”標籤, 認為是自己的東西就有權支配。
對策:面對孩子宣示的“所有權”態度, 父母不要強行處理, 傷害孩子自尊, 讓孩子反抗更激烈, 還有不安全感, 認為自己的東西也會被人搶走, 影響今後和他人的友好相處。 父母應該承認孩子的物權, 事先和孩子商量, 讓孩子主動“給予”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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