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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扔”中長見識

1歲左右的孩子都不約而同地喜歡“扔東西”, 這叫爸爸媽媽非常生氣, 給他什麼東西, 他都只玩一會兒就往地上扔。 開始, 父母以為寶寶是不小心掉下地的, 就給他拾起, 但寶寶很快又往地上扔。 這樣反復多次, 可把父母惹生氣了, 乾脆不去理睬他了。 可寶寶不依不饒, 仍用要求的目光, 手指著地上的東西, 請求父母再次拾起。  

專家為寶寶辯護

孩子喜歡扔東西並不是他存心搗蛋, 更不是件壞事, 而是這時期寶寶的年齡特點。 寶寶在反復扔東西的過程中, 不僅能得到情緒上的極大的滿足和快樂, 而且還能增長不少見識和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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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地上扔東西的意義 

孩子在不斷地、反復地扔東西的活動中, 慢慢意識到自己的動作(扔)和動作物件(物體)的區別, 探索自己動作的後果——會出現什麼效果和變化。  

例如, 寶寶每次扔球, 都能使球滾動, 開始時這種現象是偶然發生的, 並沒有引起他注意, 也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力量。 以後, 經過多次重複這個動作, 相同的現象(球會滾動)再次發生。 寶寶逐漸認識到自己扔的動作, 能使球發生變化, 出現了滾動的效果。 從中他意識到自己的力量, 自己的存在和客觀物體之間的關係。  

這種扔東西的動作, 顯示出的力量和事物發生的變化, 促使寶寶再次嘗試用扔的動作去作用於其他物體, 觀察是否能發生其他的變化:扔出響鈴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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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鈴棒掉下去能發出聲響, 但不滾動;扔下毛巾, 毛巾既沒有聲響又不滾動。  

由此孩子逐漸認識到扔不同的東西, 會產生不同的效果, 發現物體更多新的屬性, 而使孩子對各種事物獲得更多的認識。  

有時孩子扔東西是想要大人和他玩, 以扔東西來引起父母的注意。 在孩子扔下和父母拾起的過程中, 建立了“授受關係”, 發展了人與人之間的社會交際關係, 在動作與語言的交往中, 使孩子的認識能力不斷地發展。  

建議:

1、如果父母不能花許多時間專門為孩子拾東西, 可以讓孩子坐在鋪有席子或墊子的地板上, 讓他自己扔東西玩;教會他將扔出去的東西, 自己爬過去或走過去拾起來。  

2、逐步教導孩子什麼東西可以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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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不能扔。 可以做一些沙袋、豆袋, 準備一些帶響鈴的橡塑玩具等給他扔。  

3、要制止孩子扔食物、某些玩具及易損壞的東西, 但不要用訓斥方式, 以免強化了孩子這種不良動作。  

孩子喜歡扔東西, 父母不必緊張、煩心, 這個過程只是很短暫的一個時期, 孩子慢慢學會了正確地玩玩具及使用工具後, 他的興趣及注意力會逐漸轉移到其他更有趣的活動上, “扔東西”的現象會自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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