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學回家時, 媽媽看到果果手臂上的傷, 問他:“是不是在幼稚園被欺負了?”聽媽媽這麼問, 果果的眼淚馬上下來了, 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跟媽媽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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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一聽, 心疼不已, 趕緊在幼稚園的微信群裡找到淘淘的媽媽, 私聊了起來:
“你兒子打了我閨女, 手臂還蹭脫皮了。 ”
“要是你兒子被別的小朋友打了, 你也會跟我一樣心疼的。 ”
“你要管教好你兒子啊, 喜歡打人誰也不願意跟他做朋友。 ”
好為人師的果果媽媽讓淘淘媽媽很是尷尬, 雖然在微信裡唯唯諾諾, 但內心對果果媽媽很反感, 她打了淘淘屁股, 把心裡的不快發洩了出來, 並不許淘淘再跟果果玩。 這是我們最為常見的一種解決衝突的方式。 但其中明顯存在問題。 不知道大家是否已經看到問題的關鍵了。 有些父母, 一聽到自己的孩子被別人欺負了, 被別人打傷了, 或者跟別人鬧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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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這麼做不僅不能解決問題, 反而還可能引發很多新矛盾, 給孩子在適應幼稚園生活的過程中, 造成一些無形的、特別的困難。 果果媽媽這麼一來, 其實向孩子傳達了錯誤處理同伴衝突關係的辦法, 而且兩個孩子之間的關係也可能會受到影響。
那麼, 更好的做法是什麼呢?
第一時間去跟目擊事情始末的老師溝通, 這個老師不一定是班主任。
如果發生了這樣的情況, 建議家長在第一時間去跟班裡的老師溝通。 我們找老師, 而不直接地找對方家長溝通的好處在於:
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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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 老師會以一個中間人, 或者說協力廠商的身份, 跟雙方家長去談, 讓問題的解決更理性, 更圓滿。
需要提醒的是, 我們溝通的時候, 一定要在事情發生的時候, 跟正好在班上的那位老師去溝通。 幼稚園一個班有好幾位老師, 分工不同, 在班裡的時間也不同, 比如一般分為上午班、下午班、還有衛生班, 有的班級還有助教老師或實習老師——只有當時在場的那位老師才是目睹了事情發生全過程的人, 他最清楚事情的始末, 我們找他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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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老師並不一定是班主任。 雖然我們家長都會覺得, 班主任可能是最權威的, 但如果班主任當時並不在場, 那他也並不能很好地告訴你,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還有一點是, 我們跟老師溝通, 最好只派一位固定的家庭代表, 也就是說, 如果是媽媽, 就一直是媽媽去溝通, 如果是爸爸, 就一直是爸爸去, 以保證我們溝通資訊的連續性。 孩子之間的衝突, 需要我們用更加平和的心態去看待 和老師溝通時, 我們首先需要瞭解一點, 就是他們兩個是不是經常發生衝突?
如果是經常發生的話, 我們就可以建議老師:最好不要把兩個小朋友的座位安排在一起, 盡可能地讓他們分開一些, 產生一定距離。
如果只是一次偶然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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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麼說呢?
很多情況下, 衝突只不多是孩子的一種交流方式
雖然有些孩子間的同伴衝突, 需要我們大人的説明, 但在很多情況下, 孩子間的衝突只不過是孩子的一種交流方式。
比如在搭積木的時候, 可能他想這麼搭, 我想這麼搭, 溝通不好, 兩個人就衝突了——因為孩子的溝通能力和理解能力不是很強, 他們只好通過衝突的方式, 去把事情弄明白。 也只有衝突了之後, 他們才能把遊戲玩得更好。
孩子在衝突中獲得成長
還有的時候, 可能因為我們很多孩子是家裡的獨生子, 還不太會考慮別人的感受, 不太懂得如何用社會化的語言跟別人交流, 才導致發生衝突。那麼這種衝突都是屬於正常層面的,而且是對孩子有意義的衝突。 其實,當孩子跟同伴發生衝突的時候,我們內心應該高興,或者叫竊喜才是。可能表面上,我們孩子吃一點虧,但是因為這個衝突,卻可以讓你看到孩子存在的一些不足——體力不足,或者語言溝通能力不強,也可能是認知發展得還不夠,或者不太懂得求助於老師,等等。有這樣的心態上,我們才能給孩子更好的支持。
孩子是在磕磕絆絆中長大的。同樣,孩子得到同伴的接納,以及最終跟同伴建立友誼關係也不會一帆風順。正是一次又一次的衝突,讓他們學會了社會交往的規則和方法:我怎麼樣才能做到自我保護;我怎麼樣才能說服他;我怎麼樣才能跟別的小朋友一起去分享這樣的一個遊戲;我怎麼樣才能加入到別人的遊戲當中去……
看上去被欺負的孩子有可能恰恰是衝突的始作俑者
有一些衝突,看起來是我們的孩子被欺負了,但深究就會發現,這個衝突其實恰恰是由他自己引發的。
比如說,在幼稚園,尤其是大班,這種情況很多,因為他們能力發展的差別會更大。有的孩子能力不行,自尊心又特別強,當他跟別的孩子一起玩的時候,可能別人奚落了他幾句,或者說他哪兒做得不對,他的自尊心就可能會受不了,會非常憤怒。於是,他就會去招別人,去捅一下,或者打一下。這時,別人就可能本能地反擊了,在他反擊不過的時候,表面上看上去,就是他又被打了,他又被人欺負了,但實際上,他才是那個衝突的始作俑者。 這種情況下呢,更建議家長,一方面要在一定的範圍內保護自己的孩子,另一方面還應該看到自己孩子的不足,不要讓孩子的自尊心過強,以至於他根本就沒有能力和精力去解決同伴交往中的一些問題。
不論孩子在幼稚園被欺負了,還是欺負人了,都要遵循以上的原則,瞭解事實,爭取和解。 才導致發生衝突。那麼這種衝突都是屬於正常層面的,而且是對孩子有意義的衝突。 其實,當孩子跟同伴發生衝突的時候,我們內心應該高興,或者叫竊喜才是。可能表面上,我們孩子吃一點虧,但是因為這個衝突,卻可以讓你看到孩子存在的一些不足——體力不足,或者語言溝通能力不強,也可能是認知發展得還不夠,或者不太懂得求助於老師,等等。有這樣的心態上,我們才能給孩子更好的支持。
孩子是在磕磕絆絆中長大的。同樣,孩子得到同伴的接納,以及最終跟同伴建立友誼關係也不會一帆風順。正是一次又一次的衝突,讓他們學會了社會交往的規則和方法:我怎麼樣才能做到自我保護;我怎麼樣才能說服他;我怎麼樣才能跟別的小朋友一起去分享這樣的一個遊戲;我怎麼樣才能加入到別人的遊戲當中去……
看上去被欺負的孩子有可能恰恰是衝突的始作俑者
有一些衝突,看起來是我們的孩子被欺負了,但深究就會發現,這個衝突其實恰恰是由他自己引發的。
比如說,在幼稚園,尤其是大班,這種情況很多,因為他們能力發展的差別會更大。有的孩子能力不行,自尊心又特別強,當他跟別的孩子一起玩的時候,可能別人奚落了他幾句,或者說他哪兒做得不對,他的自尊心就可能會受不了,會非常憤怒。於是,他就會去招別人,去捅一下,或者打一下。這時,別人就可能本能地反擊了,在他反擊不過的時候,表面上看上去,就是他又被打了,他又被人欺負了,但實際上,他才是那個衝突的始作俑者。 這種情況下呢,更建議家長,一方面要在一定的範圍內保護自己的孩子,另一方面還應該看到自己孩子的不足,不要讓孩子的自尊心過強,以至於他根本就沒有能力和精力去解決同伴交往中的一些問題。
不論孩子在幼稚園被欺負了,還是欺負人了,都要遵循以上的原則,瞭解事實,爭取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