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格曼博士說,
政府應該制定一個推薦標準,
以便家長據此對兒童看電視的時間進行限制。
他認為,
年齡低於3歲的兒童不能看電視,
即使是3歲以上的兒童,
家長也需要合理安排其看電視的時間。
目前已經有證實, 看電視時間過長, 會導致兒童睡眠困難、並出現行為問題, 同時, 還會增加孩子將來肥胖的風險。 據稱, 英國2004年完成的一項長期研究發現, 5—15歲的兒童如果每天看電視超過2小時, 長大後, 其健康必然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
西格曼博士指出:“電視應該考慮大多數公眾的健康問題。 為了兒童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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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人們老愛說做事要如何‘平衡’、怎麼‘適度’。 但對於有效減少兒童看電視的時間而言, 主要障礙則在於‘適量’、‘過度’這兩個詞語的含義過於模糊。 ”西格曼博士說, “我們從沒被告知過, 到底看多長時間電視對兒童來說算‘過量’了。 其實, 如果不考慮節目本身品質的話, 兒童每天看1—1.5個小時電視, 就可能造成與電視節目有關的傷害。 而現在的兒童看電視, 則一看就是3—5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