芽芽3歲半開始接觸奧爾夫的:這是由德國教育家卡爾·奧爾夫為兒童精心設計的教學方法, 它強調讓每個兒童都能在美妙的音樂中享受到音樂的樂趣, 得到精神的享受。 第一次上課時, 芽芽和我都覺得音樂課很有意思, 它與原來幼兒園上的音樂課大不一樣——原來是唱得多, 身體動作只是輔助的, 現在是有唱、有跳, 還有演奏;原來大部分都是歡快的兒童歌曲, 現在卻總聽到悠揚、抒情的成年人的曲調, 曲式也很豐富。 于是, 小小的芽芽竟然迅速愛上了新的音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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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多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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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學琴時, 老師對芽芽很肯定, 說她樂感好、音準好, 對音樂的理解力強等, 按照老師的說法, 芽芽的一次課程相當于四五歲孩子一個月的進程。 這時, 我對自己當初的決定感到欣慰, 如果當時讓孩子去學琴, 既費時間又費精力, 還會傷了我和孩子之間的感情, 而用這個時間去為孩子培養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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